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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与财务制度的思考论文 经济与管理1994年第6期张廷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并指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五个基本特征。 本文拟把现代企业制度的某些主要特征和新的财务制度联系起来,通过理论与实务的分析,探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途径。 一、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与资本金制度完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而完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的关键是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 《决定》明确指出:“产权关系明晰,
2、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为此,需要理顺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对国有企业而言,国家作为出资者享有财产所有权;对国家和市场而言,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公司状态下,前者享有股东权益,即以股东的身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主要管理人员的权利;后者包括企业对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只有拥有了法人财产权,才能以独立的财产对自己的经
3、营活动负责。 这表现为:一方面,出资者的出资已经合为一体,法人财产具有整体性,出资者只能以股东的身份影响企业行为,而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另一方面,在企业享有了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后,可以解决企业从有人负责到有能力负责的问题,实现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成为真正的而非名义上的法人实体。 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具有支配其全部财产的权利。 首先,在企业创建之初,企业的法人财产相当于各位投资者的出资总额,即企业的资本金总额。 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
4、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各个投资者的出资额总和与资本金总额是相等的,但有时也存在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总额的情况。 比如,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企业所得的溢价净收入也属于企业法人财产(在财务上,计入资本公积金)。 其次,经过资金筹措进入运营阶段后,为了获得财务杠杆收益,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进行负债经营,债权人可能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能是其他的企业或法人机构甚至个人等,通过各种渠道以负债方式筹得的资金在一定的期限内企业也可以支配使用。 因此,它可以算作是企业法人财产,但需要按期支付利息
5、,到期偿付本金,其使用性和支配性与投资者出资形成的自有资金有较大的差异。 人们认为,企业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属于法人自己拥有的财产,而负债属于企业法人控制一一对建立现代企业与务财制度思的考.11经济与管理1994年第6期的财产。 总之,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法人财产即资产负债表左侧的资产总计数或右侧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合计数。 资本金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设立、存续期间有关资本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规定。 它的核心有两条:第 一、凡是设立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方能登记注册营业。 第 二、资本维持必须遵
6、循三个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保值原则,资本增值原则。 即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是真实的,能以价值来量化的,资本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抽走,也不得随意冲减,而且要求不断增值。 对此,《企业财务通则》的第六条到第九条,《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第七条到第十二条都作了较详尽的规定。 比如《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第十条规定: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
7、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等等。 如果没有资本金制度在财务上的这些具体规定,没有实际操作条款,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很难建立与完善,企业法人财产权也就是一句空话。 二、自负盈亏与财务制度上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解决企业自负盈亏的间题,尤其是负亏。 承包制搞了那么多年,也采取过风险抵押承包等形式,但始终未能解决负亏问题。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着理论上的缺陷,错误地认为负亏的主体是厂长、承包集团或全体职工。 以致于企业在承包前,厂长和职工先要抵押上一定数额的风
8、险金或实物,当企业未完成承包利润目标时,用风险金抵补,若超额完成利润目标,则按抵押金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25%)分配风险收益。 如此做法使得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觉得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或转嫁了风险。 因此每搞一次承包,双方都要在承包指标上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