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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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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价格管理,提高价格竞争力,提升顾客价格感知,合理提升毛利率。二、定价管理1成熟门店定价策略1.1总原则:a、持平或略低于竞争店且不高于“国家最高限价”。b、非竞争需要所有商品不得负毛利销售。1.2当口碑品种价格较竞争店低且高于进价时,与竞争店保持3-5%价差优势。当竞争门店价格低于门店且低于(或等于)公司进价时,应与竞争店售价保持一致;如因门店采用差异化定价策略,对部分负毛利口碑品种较竞争对手保持5%以上优势时需专项申报(DM特价不受此条限制)。1.3非口碑品种,价格保持持平。1.4营销品种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降价促销活
2、动(会员折扣和经商品中心审批的除外);1.5医院品种保持10%-20%的价差定价,维价厂家可适当缩小价差但需报门管部长审批。2非成熟门店定价策略2.1在持平或略低的原则下以略低为主,整体保持3%以上的价格优势:当毛利大于等于10%时保持不少于8%的价差,10%以内时保持3-5%的价差,2.2新店开业3个月内(成熟区域6个月内)不接受厂家价格维护,特殊情况经分管副总审批。2.3其它要求同成熟门店。3定价管理门店商品价格,由门管部统一管理,由物价组和门店商管员具体实施。4定价方法4.1新品定价:采购员拟定新品价格→物价组核对最高零售价→新品入库后
3、24小时内在业务系统中进行零售价确定→下发门店;4.2新店开业商品定价:物价组开业前20天制定市调方案→门管部长审批→物价组组织市调执行→物价组根据市调结果制定定价方案→门管部长审核→分管副总审批→物价组开业前10天执行新店定价(新区域新开门店需全国管理机构门管本部审批);4.3已开门店重新定价或品类价格疏理,由门店商管员负责,门管部进行指导并审核。word范文.三、调价管理(一)、非营销商品1总部价格调整1.1物价组应按月查询和收集各类物价政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品种的价格信息核对和价格调整,对门店的调价执行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执行情况
4、的监督。1.2进价上涨品种、厂家维价的品种,物价组应在2个工作日内督导门店完成反市调,并根据市调情况按照持平原则做价格调整。1.3成熟区域个别商品亏损较大时,可与竞争店协调统一调价。2门店价格调整2.1调价流程:门店通过“后台”系统上报调价申请→物价组审核→门店处理新价格。2.2申请的标准格式:×月---×日××店调价申请,调价说明备注写明主要竞争店名称及售价或其它原因。2.3日常调价由商管员或店长通过后台系统中的“调价申请”上传,紧急、特殊情况应同时电话申请。物价组按“先调价,后反市调”的原则在当日内处理调价。2.4因竞争原因一次性调价个数
5、≥20的商品调价:物价组初审→部长审核→(50个以上)分管副总审批→执行。物价组在5个工作日内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3 价格处理时间3.1物价组每天上午11:00、下午4:00前定时处理总部后台管理系统中的“门店调价申请”(不含节假日);3.2门店上午12:00、下午5:00前定时处理后台系统中“新价”信息;3.3物价组发现门店上报价格信息有疑问时,应先执行调价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对有疑问的商品进行“反市调”,根据反市调结果维持或重新定价。3.4门店执行调价后须将调价信息公布,价格上调及变价幅度较大的情况需有统一的解释口径。(二)、营销商
6、品1、已开门店1.1、不允许将营销商品作为特价品种进行促销;不允许将其作为分公司门店打击竞争门店的品种。1.2、相邻门店价格同步调整,同城门店跟价按《价差管理》办法执行。word范文.1.3、营销商品品种价格在各子公司所在市场有紊乱的情况时,子公司不得随意跟价或降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规则执行:1.3.1、乱价商品上报流程顾客反馈→门店市调→分公司物价组确认、汇总→门管本部物价组→医药商品部各品类经理→门管本部物价组→分公司商品部、物价组1.3.2、上报时间要求:分公司物价组每周星期五下班前上报乱价商品信息,门管本部物价主管整理后,于每周星
7、期六下班前上报医药商品部品类经理进行处理。1.3.2、乱价商品处理时间要求:由医药商品部品类经理与厂家沟通协调解决,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子公司商品部和门管本部物价组,1.3.3、乱价商品价格处理规定,总则:门店先下货,总部再协调。详情如下:1.3.3.1对厂家能够维护的商品,首先要求厂家维价。1.3.3.2对厂家不能维护的商品:价差分类处理规定<=3元跟价,仍符合原营销毛利要求的,不变身份,达不到毛利要求的,降低营销身份或者转为普药,>3元<10%可以跟价>=10%且<20%根据营销毛利率要求,决定此门店该商品角色>=20
8、%且<30%共代或自代商品转为全包、全包商品转为普药.>=30%转为普药或退回1.3.3.3乱价处理口径规范:跟价;退回;转为普药或其它;价格已维护。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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