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pdf

《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pdf

ID:49268703

大小:69.04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2-29

《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pdf_第1页
《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pdf_第2页
资源描述:

《《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经济与法2017·1(上)《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分析马雅晶摘要当前我国新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的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款有所增加,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企业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无法得到正常的保护。本文从《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与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的保护与完善相关策略和思路的探索分析,以期贯彻落实《公司法》的相关法规,做到对中小企业股东合法、合理性权益的切实保护。关键词中小企业股东《公司法》权益保护作者简介:马雅晶,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中图分类号:D922.

2、2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41从当前我国企业发展情况来看,企业中通过对股份所有份额小企业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彻底的保护,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股的划分对企业全体股东进行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两种类型的区东的合法权益。分,一般仅仅只有大股东对企业有着经营决策权,中小企业股东(二)知情权保护力度不够的合法权益则被架空,这使得中小企业股东处于明显的弱势地在企业和公司发展过程中,股东对公司知情权的把握能对企位,而实际管理经营中大股东的一些行为往往会对小股东权益造业和公司的整体发展发现进行全局性的掌控,对企业和公司的发成

3、一定损害。《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可以规范企业在经营决策和展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对企业和公司的知情权也应该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从公司的设立、经营及解散等多个方面进行股东所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尽管新公司对中小企业股东的知律法上的约束和保护,不仅有利于公司或企业内部结构的完善,情权作了明确的扩大性规定,但却没有对知情权所享有的查阅情还能提高公司或企业的整体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力,从公司或企业况和背景进行细致的界定,同时再使用知情权进行查阅账目时也长远的角度来看,具有积极重要的促进意义。没有对账本的范围进行详细的界定。而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由一、《公司法》对中小企业股东权益保护

4、的现状与主要问题于大股东对企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否决权,导致中小企当前企业公司之中存在较为普遍的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业在获得企业知情权扩大这一点中没有实际性的意义。另外,企的权益冲突,相比于旧公司法,新公司法增加了中小股东有权召业和公司的大股东可以通过这种手段对中小股东所查阅的文件开股东大会以及议事提案权,不仅降低了企业公司之中大股东对进行内部限制的方式,也严重影响了中小股东对于知情权的实际股东大会的绝对控制权,还增加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使用。所以,当前《公司法》虽然明文扩大了对中小企业股东的知新公司法还对中小股东对企业的知情权进行了扩大,明确了中小情权,

5、但其条款中的保护力度不足以支撑中小企业股东知情权的股东不但可以查询企业公司相关记录、章程还可以对股东名册、有效实施和知情权行的开展使用。账本进行查阅。而在以往的企业公司经营操作中,中小股东不能(三)股权回购受人为干扰随意撤资,新公司法则将相关进行了重新修订,允许对存在异议《公司法》中规定,在企业和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若中小企股东股份收购和股东解散公司两方面的请求权,以补充中小股东业股东对企业和公司所采取实施的决策方案有异议,有退出意在企业公司中的退出机制。虽然从新、旧公司法的相关增补修订愿,只要达到相关退出条件的股东,就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申请。中可以看出《公司法》对中小

6、企业股东的权益保护有了进一步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考量,采取一些措提升,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施或手段对中小企业股东所作出的股权回购请求设置一些人为(一)表决权存在回避放弃干扰,使得中小企业股东所获得的股权回购请求的权利无法达成《公司法》中对股东之间表决权是按股东对企业的出资比例现实。进行权利的划分,这就使得大股东在公司经营表决时具有一定的(四)累积投票制存在局限优势,在企业和公司中的大股东具有最终的表决权,也可能导致在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累积投票制原则的适用范围仅在公司经营管理中需要运用表决权时,大股东由于参杂个人情绪局限于股份

7、有效公司,而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操作和意志,对表决权的使用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以达到控制企业中,往往会形成累积投票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大股东手中,中小股和公司的经营管理,从而使自身利益发生扩大效应。而中小股东东的累积投票由于占比较少,无法达到实际投票公平公正的效虽然拥有表决权,但是往往因为人情因素等忌惮,放弃或回避表果,具有明显的可操作难度性,使累积投票制度的增设机制相违权权,使得中小企业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形同虚设,从而使得中背,而在新《公司法》中对股东之间的表决权表述,表决权按股东2017·1(上)◆经济与法的出资比例进行划分的条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