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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9
《增值税的筹划与案例: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增值税的筹划与案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理论依据: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收入×增值率×17%2、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4%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差别平衡点销售收入×增值率×17%=销售收入×4%增值率=23.53%当企业的增值率23.53%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23.53%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当增值率高于23.53%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低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某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已知该企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只占销项税额的50%,符合一般纳
2、税人认定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要求:进行税收筹划分析:如果作为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300×17%-300×50%×17%=25.50万元如果将该企业分立成两个零售企业,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14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适用4%的征收率。应交增值税=140×4%+160×4%=12万元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选择企业兼营应纳增值税的货物,同时从事应纳营业税的劳务。企业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某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钢材销售额100万元,同时经营农机销售额80万元。未分别核算时应交增值税=(100+80)÷1.17×17%=26.15万元分别核算时
3、应交增值税=100÷1.17×17%﹢80÷1.13×13%=14.53+9.20=23.73万元某企业销售商品销售额200万元,同时经营风味小吃销售额60万元。未分别核算时应交增值税=﹙200+60)÷1.17×17%=37.78万元分别核算时应交增值税=200÷1.17×17%=29.06万元应交营业税=60×5%=3万元应纳税额=32.06万元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税法按照50%的占比确定企业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某建筑材料公司,销售材料销售额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购进该材料成本4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4、税税率17%。另外取得施工收入240万元,营业税税率3%。如果交纳增值税应交增值税=﹙500+240÷1.17﹚×17%-400×17%=51.87万元如果交纳营业税应交营业税=﹙500+240﹚×3%=22.20万元如果变更主业或分立成两个公司,一个应纳增值税,一个应纳营业税。应交增值税=﹙500-400)×17%=17万元应交营业税=240×3%=7.20万元应纳税额=17+7.20=24.20万元某锅炉公司,每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500万元;另外每年锅炉安装设计以及建设安装设计收入1200万元。假设企业产品增值率20%,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作为
5、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2500×20%+500+1200)×17%=374万元增值税负担率=374÷(3000+1200)×100%=8.91%。如果该锅炉公司改制成锅炉生产公司、锅炉安装公司、锅炉设计公司;涉及应交增值税(17%)、涉及应交营业税(建筑安装3%、设计服务5%)应交税额=2500×20%×17%+500×3%+1200×5%=85+15+60=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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