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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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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常识讲解知悉劳动法律知识强化权利义务意识主讲:人力资源部基本知识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3、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即时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预告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4、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禁止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辞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
6、准,即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安全卫生保护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征集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后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帮助性、保障性、储蓄性几个特征。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三者共担风险。社会保险种类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养老保险患病、负伤——医疗保险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
7、失业——失业保险生育——女职工生育保险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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