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ID:47539153

大小:3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1-14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_第1页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_第2页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_第3页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_第4页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李仁真副司长在"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法律/律师专题论坛"上的演讲文·李仁真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律师法律服务业是中国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进程与中国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程紧密相联,其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中国法治文明的程度。本报告拟就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探讨,以期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分析法律服务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阐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政策。一、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20多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

2、实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业得以迅速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主要表现在:  (一)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律师执业机构发展很快,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截止目前,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0.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律师队伍已成为法律职业中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  (二)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拓展业务领域,通过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有效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一是积极参与诉讼活动,担任

3、各类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经济特区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国内民商事活动和国际经贸活动,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积极参与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竭诚为各级人大和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

4、全国共有4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226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履行着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四是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广泛参与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律师每年义务法律咨询260多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万多件。可以说,在中国,法律服务已经渗透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律师法律服务业已成为促进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依法治国、

5、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三)律师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996年《律师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初步形成。自此,中国律师制度适应律师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得到迅速发展,现已基本形成以《律师法》为核心、以一系列有关律师执业及律师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规范相配套的法律规则体系,在规范律师执业活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以及发挥律师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律师业的不断发展,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也不断推进。目前,律师行业自律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由司法行政机

6、关的宏观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均由执业律师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绝大多数为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则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并完全按照自律机制运行,律师行业的自治和自律作用正逐步得到发挥。  (四)法律服务市场逐步国际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早在1992年,中国就开始了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华(内地)设立办事处的试点,拉开了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序幕。加入WTO之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入世承诺,取消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

7、代表机构设立的数量限制、开办城市的限制以及一所只能设立一个代表处的限制;放宽了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业务活动范围;降低了其首席代表、代表的资历要求。迄今为止,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的外国和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已经达到171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129家,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42家。与之相对应,国内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也纷纷向海外拓展,在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荷兰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分支机构,与国际同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这里还应指出的是,2003年6月,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

8、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基于CEPA,中国政府就进一步开放内地法律服务市场采取了以下措施: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香港法律执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