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

ID:47500606

大小:63.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20-01-12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_第1页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_第2页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_第3页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_第4页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直属单位、各中小学、民办学校:现将《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解读方案要求,遵照方案执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充分利用学校的体育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健身场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国教育部、家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体育

2、设施为载体,增强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二、遵循原则(一)面向社会,统筹兼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逐步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学校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尽可能满足社会需求。(二)立足服务,强化管理。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目的,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制定相适应的服务管理规程。(三)建立机制,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保障开放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运行。三、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组成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名单如下

3、:组长:李晓明(市教育局局长)陈晓(市体育局局长)副组长:田充(市体育局副局长)肖融(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姚德庆(市体育局工会主席)喻娅莉(市教育局团工委书记)周发全(市教研室体育教研员)四、开放办法(一)开放范围体育设施开放的范围为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具体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以及其它室外健身器材。(二)开放时间原则上各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不低于2小时,寒假不低于15天,暑假不低于30天,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以及学校在周六、周日组织活动时)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和开放管理办法由学校面向社会公示。(三)开放学校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

4、体育场地,首先在北街小学、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塔子坝中学、李冰中学、团结小学、友爱学校、奎光小学试点,待试行成熟后逐步在全市各中小学推广。开放准备工作在10月底完成,11月开始向社会公众开放。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前,请学校将开放管理办法、突发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报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体育局审批。(四)开放方式1、实行公告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的变化和学校的实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开放的设施、开放时段、值班电话和入校健身须知等有关事宜。如遇校内有大型集会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对外开放的,学校应提前告知公众。2、实行持卡(证)入校制度。入校健身的社区居民须办理“健身卡”,凭“健身卡”在办卡

5、学校参加健身活动。五、有关要求(一)学校要把面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设施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水平。(二)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有关干部和教职工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三)体育设施开放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值班、出入登记、活动记录、体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等制度,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管理。结合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完善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加强与医疗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预防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应急处置水平。(四)统一

6、收费和管理。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应实行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办法,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学校向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五)加强评估考核。教育局、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将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从开放情况、安全措施、管理机制、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表彰。附件:1、《全民健身条例》2、《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3、《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都江堰市体育局都江堰市教育局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附件1:《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7、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第三条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