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

ID:47381281

大小:3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16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_第1页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_第2页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_第3页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_第4页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_第5页
资源描述: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问答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实施了《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人力社保部门将对全市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行为统一进行监管,对劳务派遣实行行业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同福利制度、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统一文本制度的“四备案、三相同、二统一”的管理办法。为详细了解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基本情况,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本台(报)记者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一、为什么要制定《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为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2001年、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

2、多次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劳务派遣新型用工形式,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这使得劳务派遣企业派遣的对象主要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派遣劳动主要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洁、保卫等后勤服务工作,以及部分生产加工辅助配套工作、实践证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灵活,减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负担,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化,特别是对安置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首次对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用工形式进行规范,使劳务派遣活动实现了有法可依,劳务派遣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劳务派遣涉及职工权益,从2008年

3、开始,人力社保部门在全市就开展了劳务派遣的调研工作,与工商部门协调开展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多次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派遣职工等多方意见,拟定了本《办法》,今年九月,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主要制度是什么?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核心市实施“四备案、三相同、二统一”的管理办法。   “四备案”包括,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登记备案。二是劳务派遣单位要为所招用的劳动者

4、办理招工备案、就业登记。三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要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四是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情况要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三相同”包括,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同险,体现在,一是适用相同的工资;二是享受相同的福利;三是实行相同的保险制度,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   “二统一”包括,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使用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监制的文本;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当使用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监制的文本。   三、《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主要适用于在本

5、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和从事人才派遣活动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和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该《办法》从今年9月20日起实施。   四、按照《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如何进行资质登记备案?提供什么材料?   派遣单位在工商登记起照后10日内,应当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取得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对取得《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社保部门将向社会公告。人力社保部门每年还要对备案单位进行复核,对从业企业能力状况进行监管。   派遣单位办理登记备

6、案除提供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具备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方面职业资格专职管理人员名册;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和工资发放情况,以及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拒不进行资质登记备案的,有什么处理措施?   派遣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按照《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派遣单位如何进行就业登记备案?不登记的有何处罚?   按照《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规定,派遣单位自招工之日起30日内,到人力

7、社保部门为所招用的劳动者办理招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劳务派遣协议备案等手续。   逾期不办的,按照《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予以处罚。   七、按照《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派遣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详细规定?   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二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派遣期限、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派遣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发放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