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

ID:47346478

大小:90.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8-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_第1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_第2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_第3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_第4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是指参加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基础知识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的由环境保护部统一颁发的证书。第三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具备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技能,其所在单位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申请环境影响

2、评价资质的,可作为该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第四条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考试,对岗位证书及其持有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公布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情况。第二章岗位证书的颁发第五条—1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考试。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定期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发布考试计划,提出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第七条报考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基本情况表一(附一);(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四)所在单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还需提交所在

3、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第八条环境保护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组织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第九条环境保护部在考试结束后组织评卷,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发布考试成绩,并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岗位证书。第十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岗位证书变更:(一)调动单位的;(二)所在单位变更名称的;(三)所在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四)所在单位取得或被吊销、注销、取消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十一条—12—因发生本办法第十条(一

4、)项情形申请岗位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岗位证书原件、专职受聘证明、调动证明以及本办法第七条(一)、(三)、(四)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二条因发生本办法第十条(二)、(三)、(四)项情形申请岗位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个人基本情况表二(附二)、岗位证书原件、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以及本办法第七条(三)、(四)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三条已经登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申请注销岗位证书。申请注销岗位证书的,应当提交岗位证书原件以及本办法第七条(一)项规定的材料。第十四条岗位证书应当妥善保管。岗位证书遗失的,可申请补办。申请补办岗位证书的,

5、应当提交本人申请报告以及本办法第七条(一)、(三)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45日内为申请人办理岗位证书变更、注销或补办手续。第十六条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提交不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不予颁发、变更或补办其岗位证书。第十七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颁发岗位证书。第三章岗位证书持有人员的管理—12—第十八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第十

6、九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所在单位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应当以所在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第二十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所在单位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可在本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内主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专题,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编制人员名单表中签字,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岗位证书,不得私自涂改、出借和出租岗位证书。第二十二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应当不断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第二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

7、构岗位证书持有人员的管理,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第二十四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已调动单位的,原所在单位不得无故扣留其岗位证书。第四章岗位证书持有人员的监督第二十五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岗位证书持有人员负有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责。—12—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在本辖区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岗位证书持有人员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岗位证书使用情况等进行日常考核。在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中发现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六至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

8、第二十六条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一)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至二十条的要求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二)未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岗位证书变更的;(三)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四)私自涂改、出借或出租岗位证书的;(五)主持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