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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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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外资企业 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别)在漳州市投资兴办外资企业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股东公司名称为: ,中文译名: (注:股东名称为英文的,选填此项,没有译名的此行删除)注册国家(地区): ,住所: ,授权代表人: ,职务: ,国籍: 。(股东为个人的按此:股东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住所: 。)(注:股东名称按商业登记名称或身份证姓名填写,若为英文须填写英文)第
2、二章公司名称、地址与组织形式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O.,LTD.(注:按中文名称翻译)住所: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宗旨: 。(注:各公司可自行确定。此段供参考: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为投资方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
3、围: 。8外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第八条 公司生产规模: 。(注:填写年产量、年产值或年营业额、产品内外销比例)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 (币别)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币别)万元。第十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币别同上)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出资方式为: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 万元,等值境外人民币 万元,实物万元,土地使用权万元,知识产权万元。(注:根据股东实际出资方式填写,没有涉及的方式可删除。)第十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 年内缴足。(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改写为:公司原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新增注册资本于 年内缴足。股东自行做出明确的出资期限约定)第十二条
4、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对公司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转让作出决定;(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
5、其他职权(若有则具体列示,没有则删除本项)。8外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后,应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名(注:人数为三至十三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委派和更换。设董事长一名,由股东委派,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它方式,自主决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6、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制订公司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转让的方案;(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若有则具体列示,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
7、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8外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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