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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3
《构造函数小记(适合初学C的人看看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今晩看了一下C++primerplus讲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那部分,并做了实验,下面是一些自己的理解。好比说一个类test,它的构造函数test()和析构函数~test()构造函数test()实质上是这样一种函数,它创建了一个全新的,临时的test类的对象,并根据构造函数的定义对该对象初始化,然后将这个对象作为一个返回值返回。虽然构造函数没有返回值类型,但是它的确有返回一个新创建的对象。当然,构造函数本来就知道返回对象的类型这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只是一个临时对象,它被创建出来后,就马上的销毁了。看看下面的例子你就会理解
2、了Cclasstest{public:test();~test();};tcst::tcst(){printf("Constructor");}test::-test(){printf("Destructor");)intmain(){tcsto;〃这里就只调用test类的构造函数system("pausen);return0;}程序结果如下:兰」c;woiKbpdcebiuuyueuuybiu3、st类这个对象,所以构造函数产生的临时对象没有被保存,就马上被销毁了。虽然这个临时对象岀生没多久就消亡了,但是它还是在世界上存在过的。再看一个例子:classtest{private:intm_a;public:test(inta);~test();};test::test(inta){m_a=a;printf(MConstructor%d役m_a);}test::〜test(){printf(MDestructor%dn,m_a);}intmain(){testt=tcst(l);t=test(2);〃重点在这里r4、eturn0;}程序运行结如下:E:workspacestudyDebug>study.exeConstructor1Constructor2Destructor2Destructor2程序分析:在main函数中,我们创建了一个名为t的t^st对象,并给其成员变量赋值lo接着我们再次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了一个新的对象,并用2来初始化这个新创建的对象,这个新对象由构造函数返回,并用这个新产生的对象改写了t的值。但是这个新对象的生命周期很短,刚产生就消亡了,证据就是第一个析构函数,所以说构造函数产生的只是一个暂时的对象。但这的5、确是一个新的对象,并且真的存在过。最后一个析构函数当然是对象t的啦!但是也有…种意外情况,构造函数产生的不是临时对象。看下面代码:classtest{private:intm_a;public:tcst(inta);~test();};test::test(inta){m_a=a;printf(MConstructor%d';m_a);}test::-test(){printf(HDcstructor%d;)intmain(){testt=test(l);return0;)程序运行结果:E:workspacest6、udyDebug>study•exeConstructor1Destructor1在程序中利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对象有两种形式,一种就像例了程序中的:testt=test(l);另一种的形式是:testt(l);第一种是显示调用构造函数,第二种是隐式调用构造函数。无论是显示还是隐式调用构造函数,完成的工作都是创建一个对象,并初始化这个对象。上而这个程序结果中只有一对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并且析构函数是在程序结束的时候才执行的,这也就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不是临时的,这个对象并没有马上被销毁,而是活了下来,直到程7、序结束C总结一下,构造函数完成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1.创建一个新的对象2.根据构造函数的定义,初始化这个对象这个新对象的生命周期分下面几种情况:1.如果没有为这个新的对象分配变量名或指针变量,则证明这个对象将来不会被用到,所以编译器产生这个对象后,就会马上销毁这个对象(对应例子程序1)。2.如果想把这个新产生的对象的值赋给一个已存在的对象,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把新产丰的对象的值复制到那个已经存在的老对象上。这中情况,编译器会将新产生的对象赋值给已经存在的目标对象,之后这个新对象也就没有用了,还是会被销毁(对应例了程序2)o3.8、我们从无到有的新创建一个对象,并且要为这个对象分配一个变量名或指针变量,这个对象是从无到有的,并且它自身是有用的,而不是给已经存在的对象赋值。这样的话,这个对象留下来是有意义的,所以说这个对象不会立即消亡,它会生存下去,直到程序结束(对应例子程序3)。
3、st类这个对象,所以构造函数产生的临时对象没有被保存,就马上被销毁了。虽然这个临时对象岀生没多久就消亡了,但是它还是在世界上存在过的。再看一个例子:classtest{private:intm_a;public:test(inta);~test();};test::test(inta){m_a=a;printf(MConstructor%d役m_a);}test::〜test(){printf(MDestructor%dn,m_a);}intmain(){testt=tcst(l);t=test(2);〃重点在这里r
4、eturn0;}程序运行结如下:E:workspacestudyDebug>study.exeConstructor1Constructor2Destructor2Destructor2程序分析:在main函数中,我们创建了一个名为t的t^st对象,并给其成员变量赋值lo接着我们再次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了一个新的对象,并用2来初始化这个新创建的对象,这个新对象由构造函数返回,并用这个新产生的对象改写了t的值。但是这个新对象的生命周期很短,刚产生就消亡了,证据就是第一个析构函数,所以说构造函数产生的只是一个暂时的对象。但这的
5、确是一个新的对象,并且真的存在过。最后一个析构函数当然是对象t的啦!但是也有…种意外情况,构造函数产生的不是临时对象。看下面代码:classtest{private:intm_a;public:tcst(inta);~test();};test::test(inta){m_a=a;printf(MConstructor%d';m_a);}test::-test(){printf(HDcstructor%d;)intmain(){testt=test(l);return0;)程序运行结果:E:workspacest
6、udyDebug>study•exeConstructor1Destructor1在程序中利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对象有两种形式,一种就像例了程序中的:testt=test(l);另一种的形式是:testt(l);第一种是显示调用构造函数,第二种是隐式调用构造函数。无论是显示还是隐式调用构造函数,完成的工作都是创建一个对象,并初始化这个对象。上而这个程序结果中只有一对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并且析构函数是在程序结束的时候才执行的,这也就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不是临时的,这个对象并没有马上被销毁,而是活了下来,直到程
7、序结束C总结一下,构造函数完成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1.创建一个新的对象2.根据构造函数的定义,初始化这个对象这个新对象的生命周期分下面几种情况:1.如果没有为这个新的对象分配变量名或指针变量,则证明这个对象将来不会被用到,所以编译器产生这个对象后,就会马上销毁这个对象(对应例子程序1)。2.如果想把这个新产生的对象的值赋给一个已存在的对象,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把新产丰的对象的值复制到那个已经存在的老对象上。这中情况,编译器会将新产生的对象赋值给已经存在的目标对象,之后这个新对象也就没有用了,还是会被销毁(对应例了程序2)o3.
8、我们从无到有的新创建一个对象,并且要为这个对象分配一个变量名或指针变量,这个对象是从无到有的,并且它自身是有用的,而不是给已经存在的对象赋值。这样的话,这个对象留下来是有意义的,所以说这个对象不会立即消亡,它会生存下去,直到程序结束(对应例子程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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