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

ID:47234431

大小:4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7-21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_第1页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_第2页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_第3页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_第4页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管[2010]208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起,省外建筑业企业

2、未按《办法》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的,不得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二、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书面通知现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按《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各工程交易中心要在本中心网站、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提示信息。  三、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我厅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

3、资格)证书的,以在我省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名义在资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省外建筑业企业已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但未取得我厅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执行《办法》有关规定,由本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禁止以在我省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4、(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业务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业企业是指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海南省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

5、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和施工企业。  第四条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包括在海南省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必须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本办法所称项目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并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后,必须按本办法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可选

6、择在海南省任何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经备案后可在海南全省范围开展业务,但备案的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唯一一家。  第六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办理。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的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和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办理项目备案。  第八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资格)条件和市场诚信条件,方可申请分支机构备

7、案:  (一)资质(资格)条件:  1、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具有甲级资格;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具有甲级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甲级资质;  4、监理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其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  (1)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除上述(1)和(2)所列专业

8、以外的其他施工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市场诚信条件:  1、工程代理机构近2年未因发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五条所列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