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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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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汇报材料 尊敬的督察调研组: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监督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就、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汇报如下: 一、调解工作 (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意见》(宁人社发【xx】68号)文件精神,***辖区内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756个,共有调解员1934名。其中50人以上企业单位设立调解委员会172个;50人以下20人以上企业设立调解小组584个;20人以下企业
2、聘任调解员310人。在辖区16个乡镇、街道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充分依托基层调解组织,把劳动争议更多的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仲裁机构建设 (一)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于xx年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机构完整、合理。办案场所方面:有专用仲裁庭、调解室、仲裁员办公室、档案室等。办案设备方面:有配套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储存设备、监控设施、证据演示系统和完备的庭审同步记录系统。 (二)仲裁员队伍建设稳固。 1、仲裁员队伍专业素质过硬。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在专业化上下功夫,xx年年初新招收三名
3、法学专业仲裁员,为仲裁员队伍建设增添了新的血液。通过采取以老带新的培养方式,让新进的仲裁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同时促进老仲裁员知识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目前,仲裁院共有专职仲裁员七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六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两人,全部拥有仲裁员证。另外,为了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加强疑难案件的交流与学习,仲裁院聘请办案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作为兼职仲裁员,全程参与办案。 2、不断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仲裁院积极参加由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保证每年每人至少参加专业培训一次。上半年,派人参加了全国劳动争
4、议仲裁员培训班,并且全体仲裁员参加了“xx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通过专业学习和交流,有效地提升了仲裁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办案程序规范透明。 1、立案和受理。在立案前,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晰明确的案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前期调解将双方矛盾化解在萌芽中,争取在申诉当日解决问题,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激化。在立案时,仔细审查材料,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发立案通知书,并告知组庭人员名单。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其他救济渠道。 2、仲裁
5、庭审、文书。开庭前,仲裁员根据庭前了解的案件基本情况,努力探寻纠纷焦点,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劝导,促使双方作出让步,“化干戈为玉帛”,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制作仲裁调解书。庭审中,仲裁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规范庭审程序,严肃庭审纪律,维护法律尊严。书记员对每个案件力争做到庭审记录清楚、完整,举证、质证、认证等重要内容的记录详实、准确,为制作裁决书打好基础。另外,各类仲裁文书,特别是裁决书的制作,严格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实、用语准确、案情分析和推理清晰,适用条款于法有据。所有裁决案件均经过仲裁庭集体协商
6、,避免出现“一言堂”现象,做到案件裁决公平、公正。 3、办案时限。截止xx年5月底,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已达300余起,在现有人员及车辆有限的情况下,仲裁院仍严格遵守仲裁时限规定,做到5个工作日内受理、送达,45个工作日内结案,坚决纠正以往有超审限结案现象,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 4、档案管理规范。在劳动争议案件结案后,及时进行案件的归档,案件材料齐全、装订规范,裁决、调解案卷均分正副卷,分别装订成册,并设专人规范管理。 四、存在问题 缺乏仲裁专用办案车辆。随着案件复杂程度的上升,集体案件增多,有些当事人因故不能及时领取仲裁文书,需派专人送达
7、。在法定审限内,仲裁院因没有专用车辆,和劳动监察队共同使用劳动监察执法车,造成工作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审结。 五、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大力加强专业劳动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贯彻“着重调解”原则,不断创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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