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935998
大小:111.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11-30
《2016年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高三5月高考模拟语文试卷(解析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6年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高三5月高考模拟语文试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时期就有城市了。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
2、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天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
3、部分职能。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 在古代,现代城管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
4、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 《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
5、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得恢复原状。《宋刑统》也有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杖六十。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
6、”,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1.下列有关古代“城管”的说法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的“城管”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首都临淄。史料记载,古代城管的职责范围比现代城管更广。 B.虽然古代没有“城管”这种叫法,但是现代城管的职能在古代均有相应的机构承担。 C.古代城管开始常由士兵充当,北宋还专门成立了由士兵组成的执法队伍。直到晚清时才换由警察承担“城管”的工作。 D.宋代城管为防
7、止占道经营行为的发生,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范围。商户超出范围经营就要被制止。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街道司”“五城兵马司”“督理街道衙门”等机构,承担着现代城管局的部分职能,负责街道管理等问题。 B.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这两个城市管理问题,令古人伤透脑筋,同样也让现代城管部门头痛不已。 C.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到了明清时期,占道、违建问题更突出,甚至比现代社会还要严重。 D.为了防止违建,唐中宗曾发布过敕令;为了惩治“侵街”,宋仁宗曾特别指示
8、其他部门配合“城管”执法。3.古代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措施,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唐景龙年间,朝廷以敕令的形式发布“城管通知”,禁止在正铺前建造偏铺来经营。 B.唐代法律规定不允许在政府办公地30米以内摆摊设点。有占道经营的,要马上恢复原状,否则将会被“杖七十”。 C.宋代法律规定,破坏公共卫生的当事人要受杖打,“城管队长”不禁止也要挨打。 D.明代规定,凡是有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在禁区内随地大小便等行为者,都要被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