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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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金融市场基础知识1.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收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内地投资者买卖以港币报价的港股通股票,中国香港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报的沪股通股票,均以人民币交收。2.典型的间接融资形式便是与(银行)发生信用关系典型的间接融资是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因此,典型的间接融资形式便是与银行发生信用关系。3.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属于其(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公开市场操作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或中央银行票据等有价证券,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的行为4.一般

2、性货币政策工具属于对货币(总量)的调节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属于对货币总量的调节,经常使用且其运用能对整个经济活动产生普遍性的影响。5.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采取(经济制),一般投资者只能委托会员间接进行交易。场内交易采用经纪制进行,投资者必须委托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经纪商在交易所内代理买卖证券。6.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其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应当不少于(10)人7.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中国证券业协会采用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

3、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8.在我国,证券交易公司为满足承销股票、证券等特定业务流动性资金需求,借入期限在(3个月及以上,2年以下(不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短期次级债务次级债务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应当为定期债务;借入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2年以下(不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短期次级债务。9.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在股名前加(S

4、)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的股票代码前加“S”标示。10.证券公司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应当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证券公司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应当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11.我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的规定之一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

5、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12.我国创业板在深圳交易所开市的时间为(2009)年10月。2009年10月,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它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市场的规则,除能接受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13.国际结算银行是一个旨在加强各国(中央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组织。14.在美国,可将(短期国库券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美国一般将联邦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

6、视为无风险证券,把短期国库券利率称为无风险利率。15.影响债券利率的因素有:(1)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2)筹资者的资信。(3)债券期限长短。1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重组等多重功能,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服务。根据证监会[第89号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简称“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根据最新

7、《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公众公司的定义是通过定向发行或转让,导致股东超过200人,或股票公开转让,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监督管理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17.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对公司现金流管理有较高的要求,通常将那些经营业绩较好,具有稳定且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18.现行我国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

8、管人托管。19.《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20.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设立需要按照工商管理法规的要求办理注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交易中一项和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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