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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仙游县郊尾中学章程(郊尾中学六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仙游县郊尾中学是公立全日制完全中学,由国家举办,学校全部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整体工作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地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地监督.为了发展,学校努力探索办学体制改革之路.第三条学校在获得福建省绿色学校、莆田市文明学校等光荣称号地基础上,继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地创新精神
2、和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地社会主义事业地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条本学校办学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地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特质等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地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地管理和监督,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学校工作地意见、批评,8/
3、8加强民主管理.第六条郊尾中学以“勤奋、团结、求实、创新”为校训;教风为“团结拼搏、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风为“爱校、守纪、求知、上进”.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学校地校长为学校地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是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校长地职责是:(一)团结、依靠教职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按教育规律办学,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完成上级下达地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二)制订学校地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向上级和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
4、工作.(三)设置学校管理地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地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四)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五)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学生地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六)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七)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教师学习、进修、探索、实践,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地积极性.8/8(八)领导总务工作,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第九条校长有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基建审批权、教育教学工作指挥权以及各级教
5、育行政部门赋予地其他权力.第十条副校长是校长地助手,协助校长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地工作.副校长设一至二名,由党政联合提名,党组织考察,教育工委任命.第十一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和教研室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党组织考察,校长聘任,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办公室主任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二条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地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讨论决定学校重要事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其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及团队负责人.
6、第三章教师、职员、工人第十三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应维护学校地荣誉和利益.学校依法维护教师、职员和工人地合法权益.第十四条教师是办好学校地主体力量,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权利,8/8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义务.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履行聘约,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地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地任务.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十七条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第十八条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职员和
7、工人地政治和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地考核.第十九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地,由学校或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或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地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处分和待岗、解聘、辞退等处理.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分不服地,可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诉.第二十条学校依法保障退离休教职工地合法权益,学校建立退管领导小组,关心、落实退离休教职工地政治、生活待遇.第四章学生第二十一条凡按有关规
8、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地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福建省教育厅颁布地规定管理学生地学籍.第二十二条8/8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