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913058
大小:116.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9-11-29
《第三届深水埗区议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負責人/部門第三屆深水埗區議會交通及房屋事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記錄日期: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星期二)時間:下午二時十五分地點:深水埗區議會會議室出席者:主席衞煥南先生委員陳鏡秋先生,MH,JP(於下午五時十分離席)陳偉明先生(於下午二時二十分出席)鄭泳舜先生莊志達先生(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出席)覃德誠先生馮檢基議員,SBS,JP(於下午四時五十五分出席)郭振華先生,MH,JP(於下午五時正離席)黎慧蘭女士林家輝先生(於下午三時十五分出席,五時正離席)劉佩玉女士羅錦有先生(於下午五時二十五分離席)梁
2、有方先生盧永文先生(於下午三時四十五分離席)吳 美女士(於下午七時二十分離席)沈少雄先生譚國僑先生,MH,JP黃志勇先生黃鑑權先生,MH,JP(於下午六時二十分離席)王桂雲女士(於下午五時三十五分離席)王德全先生(於下午四時二十分離席)黃達東先生(於下午三時三十五分離席)增選委員區大明先生曾淵滄博士(於下午四時二十五分出席)梁 欐先生(於下午五時零五分離席)梁銘言先生伍月蘭女士(於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出席)蘇俊文先生(於下午二時五十八分出席,四時零五分離席)施德來先生E:file-serverfs_
3、tmpdownloadb7325d40816731a0974a685774e9b62c.doc-2-負責人/部門列席者:何立基先生深水埗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張文韜先生發展局局長政治助理廖少芳女士深水埗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2)姚淑因女士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一級聯絡主任(大廈管理)2黃瑞華女士房屋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西九龍)張寶琪先生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深水埗)潘慧鳴女士運輸署工程師(深水埗)彭達榮先生路政署區域工程師/荔枝角陳華成先生香港警務處深水埗警區警民關係組警察社區聯絡主任林惠健先生香港警
4、務處深水埗警區交通組主管李源雄先生社會福利署深水埗區助理福利專員(1)何志強先生食物環境衞生署高級衞生督察(潔淨/防治蟲鼠)李祖賢先生運輸署工程師/策劃1黃偉文先生運輸署工程師/房屋及策劃1/九龍葉冠強先生運輸署工程師/策劃2陳淑妍女士運輸署運輸主任/深水埗梁儉昌先生路政署/橋樑及結構部高級工程師(特別職務)王健夫先生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工程師/廣深港高速(6)區永雄先生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D羅健邦先生香港房屋協會物業管理諮詢中心(深水埗)助理經理陳瑞仁先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工程經理—物業蘇子華先生香港
5、鐵路有限公司工程經理—物業陳霖生先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項目傳訊經理馮偉聰先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高級統籌工程師胡定嘉女士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助理公共關係經理—工程項目及物業程展勛先生弘達交通顧問有限公司董事-交通工程萬 里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工程師羅偉康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主任秘書朱嬿穎女士深水埗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區議會)3因事未能出席者:委員陳 東博士,SBS,JP缺席者:委員張永森先生,MH,JP官世亮先生甄啟榮先生E:file-serverfs_tmpdownloadb7325d40816731a
6、0974a685774e9b62c.doc-19-負責人/部門開會詞主席歡迎各委員、政府部門代表及機構代表出席是次會議。2.秘書處在會前收到陳東博士及張永森先生的缺席申請。議程第一項:通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第十二次會議記錄3.委員會通過上述會議記錄,並無修訂。議程第二項:討論事項(a)曼克頓山交通配套(交通及房屋事務委員會文件05/10)4.黃達東先生介紹文件05/10。5.李祖賢先生回應如下:(i)運輸署及路政署正繼續跟進在百老匯街與荔枝角道交界的路口加設行人過路處及交通燈的方案;(ii)
7、有關將美孚新邨第四期與曼克頓山之間的百老匯街由雙程改為單程行車的建議,由於該段路是由美孚新邨管轄的私家路,有關的可能性取決於美孚新邨居民的意願。從現時的交通情況初步而言,若將該段百老匯街改為單程行車,可能會加重影都戲院附近一段百老匯街的交通負荷,而此路段日常的交通已比較繁忙,因此有關方案不一定可取,而成效亦須詳細論證。若美孚新邨的業戶代表就其管轄的百老匯街正式提出有關的改動建議,運輸署會詳細考慮。6.彭達榮先生回應表示,路政署曾就在百老匯街與荔枝角道交界的路口加設行人過路處及交通燈的建議徵詢法律意見
8、。本年初與美孚新邨的業主委員會(業委會)開會時,得知業委會只獲授權使用和維修該地,沒有獲授權提供給政府使用,因此路政署要找出土地擁有人。7.黃達東先生提出以下查詢及意見:(i)E:file-serverfs_tmpdownloadb7325d40816731a0974a685774e9b62c.doc-19-負責人/部門百老匯街與荔枝角道交界路口現有的交通燈是供車輛使用,路政署可有方法加設行人交通燈而不需開掘路面;(ii)要求路政署查出現時該土地的擁有人。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