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传清代的法律歌诀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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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的法律歌诀探究摘要:清代出现了大量的法律歌诀,形成了独特的律学流派一一歌诀派。所谓法律歌诀,指以传播法律知识、法律适用经验,记诵法律条文为目的而编制的诗歌与口诀的总称,其起源非常久远。张斐“注律表”对晋律特点的概括可看成是法律歌诀之滥觞,但其大规模的出现应在明清时期。明代法律歌诀主要出现在坊间类书中,属通俗性歌诀;清代出现了众多律注型歌诀,属专业性歌诀。法律歌诀的出现使得律学向着更简便、实用的方向发展,对法律知识的传播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关键词:法律歌诀;中国传统律学;专业性法律歌诀;通俗性法律

2、歌诀中图分类号:DF092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7.01.03清代是我国古代律学发展的鼎盛时期,出现了种类繁多的律学流派。何敏先生在“从清代私家注律看传统注释律学的实用价值”⑴一文中将清代律学流派分为辑注派、考证派、司法实用派、便览派、图表派、歌诀派及比较研究派,共七种。胡旭晟、罗昶在论及清代律学之盛时也做了大致类似的区分,同时突出了不同流派习惯运用的注律方法:“有偏重于注释律例的辑注派……有立意于'考镜源流、辨其原委'的律例考证派……有侧重于

3、指导司法的司法应用派……此外还有专门汇编案例、为司法实践提供直接参考的案例汇编派;有通过比较不同历史时代的法律、评价各自优劣得失、为现行法律提供借鉴的比较注释派;有以便于查阅、记诵为目的而进行注释的图表派、便览派和歌诀派;有以宣传、注释清帝圣谕为主旨的宣教圣谕派;还有虽非专门注释清律,但与此密切相关的吏治派和幕学派等等。”[2]上述律学流派以方法而得名,故而在探讨上述律学流派时,免不了会涉及方法。在上述诸流派及方法中,人们对辑注、考证、案例汇编、比较研究等流派研究得比较多,故本文不对之进行研究,转而

4、专注于中国独有的法律现象一一即法律歌诀(及其运用的注律方法),它是学者们未曾专门研究的一个领域。虽然我们能在一些律学研究作品中看到法律歌诀的简单介绍,但大多过于简略,以至难窥歌诀派之全貌,更不要说对其在中国律学史上的地位与价值进行准确评价了。一、清代法律歌诀之前史:法律歌诀源流考辩所谓歌诀,就是诗歌与口诀的简称,凡讲究对仗、有一定韵律的语言形式都被统称为歌诀,既包括比较高雅的诗词与歌赋,又包括比较通俗的歌谣、顺口溜、口诀,等等。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为传播一些经验与知识,习惯将一些生活

5、经验以朗朗上口的形式总结起来,如此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歌诀,它广泛应用于音乐、武术、天文、算术、中医药、养生等诸多方面。其中,大家熟悉的歌诀有武术歌诀(如“太极拳谱歌诀”“形意拳歌诀”)、中医药歌诀(如“伤寒论歌诀”“临症药王歌诀”)、养生歌诀(如“五禽戏歌诀”“八段锦歌诀”),等等。歌诀出现的准确时间难以确定,一般地,学者们认为,其广泛兴起应在宋代,这与诗歌、词曲等文学形式在宋代高度发展有直接关系。明清之际,歌诀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重心逐渐下移,以致明清时期的一些日用类书中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歌

6、诀。法律歌诀,从广义上讲,指的是以传播法律知识、法律适用经验,记诵法律条文为目的而编制的诗歌与口诀的总称;从狭义上讲,主要指为便于记诵而编纂的与法律条文基本一致的口诀。本文侧重研究后者。(一)晋代:法律歌诀之滥觞法律歌诀的兴起应与武术歌诀、中医药歌诀大致相若,即兴于宋,盛于明清;但法律歌诀的发展亦有其独特性,因为法律歌诀的出现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有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典;第二,必须有一批既熟悉法律,又有一定文学素养的专门人才。应当说,到了晋代,这两个条件得到了初步满足:一者,晋《泰始律》是一

7、部比较完善的法典,其为法律歌诀的编写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二者,自曹魏以来,设置了律博士,有了专门研究法律的人才。故晋代出现了法律歌诀的雏形,这集中地体现在张斐的“注律表”中,张斐论及的二十个“较名”“较名”,即“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谓之强,攻恶谓之略,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

8、谓之盗,货财之利谓之赃。凡二十者,律义之较名也。”(参见:房玄龄,等,撰.晋书?刑法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9:604.)就带有法律歌诀的某些特点。不惟如此,“注律表”中的很多论述都可以看成是法律歌诀,如,“生罪不过十四等,死刑不过三,徒加不过六,囚加不过五,累作不过十一岁,雷笞不过千二百,刑等不过一岁,金等不过四两;月赎不计日,日作不拘月,岁数不疑闰;不以加至死,并死不复加”[3],等等。晋代之所以出现法律歌诀的雏形,还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骈体文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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