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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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论王枫第一讲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一、什么是民法?我国《民法通则》对民法的定义: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一)民法的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等价有偿。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1)财产所有关系:(2)财产流转关系:(一)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

2、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1、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2、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监护等关系,这些关系表现为民事法律关系则为身份权关系。(二)民法的特点特点:1、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2、民法的主要内容是私法区分公法和私法,并将民法置于私法的范畴,具有如下意义:

3、第一,有助于在私法领域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的干预。第二,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第三,明确民法的基本属性。3、民法主要是实体法4、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5、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三)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1、民法与行政法、刑法2、民法与经济法案例分析案例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

4、路人乙撞死。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案例1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由民法调整。案例2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第一,乙被撞死,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第二,甲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得按照刑法相关规定

5、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法调整。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四)民法的体系1、主体制度2、物权制度3、债和合同制度4、人格权制度5、关于知识产权制度6、侵权责任制度7、财产继承制度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观察、处理民法问题的准绳。它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裁判者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

6、题时,应当权衡的主要因素。(一)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的具体含义:1、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案例最近,某服装厂将原来的简易厕所扩建为200多人公用的永久性厕所(10个蹲位),距张某家住房很近,严重影响全家人的身体健康。张某家多次向该厂提出,要求解决。厂方以“我们是全民企业,个人不得干涉”为由,置之不理。张某该怎么办?(二)自愿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

7、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含义:1、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预。3、双方和多方的民事行为的内容及形式由当事人自愿协商。(三)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案例台胞王先生在北京某免税外汇商场购买了日本GG—125型摩托车一辆,因当时无货,故委

8、托赵某在商场到货后提货。赵不慎于1992年9月27日将该提货单遗失,即于第二天到该免税外汇商场挂失。按照商场挂失年的要求,赵某交纳了挂失费200元和海关查单费10元,该处同志拿出一份印制好的《北京某某免税外汇商场货券报失办法(代协议书)》要赵某签字。赵某一看协议书第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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