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ID:46776610

大小:6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27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_第1页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_第2页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_第3页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2007年3月28口上午10时许,被害人祝某因脚受伤來到玉山县博士路231号被告人毛某经营的诊所就医。毛某为祝某开了一帖屮约(其屮有一味屮药是生马钱子)与一瓶红花汕。当天中午12点30分许,祝某在吃完中饭后服用开好的中药,服用后不久即感到身体不适,全身针灼感。祝某即由其妻子陪送前往毛某诊所治疗,毛某为祝某打了一针阿托品,祝某因病情恶化被送往玉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当天下午3时40分,祝祝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证,玉山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30日向毛木水核发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于2003年12月31日向毛木水核发了《医疗机构执

2、业许可证》,其有效期是:2003年10月16H至2005年12月31H止,执业地址是玉山县冰溪镇大口头。但其私自变史执业地点,且愈期未年检。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90条规定,应当吊销,但该县卫生部门只做出责令其停业的处罚决定,而未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理过程及裁判】最初公诉机关以毛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并经审委会讨论,对该案的定性出现了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毛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毛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广罪;第三种观点认为毛某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冋检察

3、院补充侦查。经上饶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祝某的死亡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被告人毛某承担主要责任。故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以被告人毛某涉嫌医疗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拯此,乂因被告人毛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13.5万元的损失,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法院最终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评析】为什么会出现这三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难以认定。目前对非法行医主休认定存在的争议主要有:第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仅指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还是包括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而未取得医师执业执

4、照的人。第二,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但不按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型、范围行医的人,是否成为木罪的主体。第三,医生以外的人员,如护理、检验、约剂人员行医,能否认定为本罪的主体。对此,笔者认为,认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应结合医学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首先,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既包括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也包括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医师执业执照的人。《执业医师法》规定,从事医师执业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医师资格,二是经过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书。关于第一个条件冇两种情况:一种是《执业医师法》实施前

5、已加入医生队伍的人员,对其资格认定釆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已取得相应技术职称和技术职务的人员,要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虽然可以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须由所在机构进行申报,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才能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另一种是《执业医师法》实施后加入医师队伍的人员,必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合格,才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值得提醒的是,只取得医师资格是不能行医的,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按照注册的地点、类别、范围从事医疗执业活动。1997年的《刑法》中规定的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

6、节严重的行为。因而,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成为定性的关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执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既包括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榕的人,也包括通过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医师执业执照的人。其次,对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未按照注册地点从事医疗业务的,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一般来讲,医师执业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执业地点进行执业。而现实情况屮,存在着许多医师超越注册地点从事医疗业务的情况。比如,经有关部门批准,专家被邀进行异地会诊,开展卫生下乡等活动,这种超越注册地点执业是合法的行为

7、。2th广东刑事辩护网当然,也有未经批准、医师擅自超越注册执业地点行医的行为,尽管违反规定,但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并不侵犯公共卫生的安全,可由医师本人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加强管理。就如木案的被告人毛某,虽改变执业地点,但不构成非法行医。对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及除外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行为,医师实施超越执业注册类别和范围行医,原则上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医师超越注册类别及范围行医,等于在不具相应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其性质和未取得执业资格从事医疗动没有本质区别,如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罪。第三,医

8、疗卫生机构中除医生之外的护理、检验、药剂等人员,如果从事只有医师才能从事的医疗业务,也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