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引渡原则在中国适用的制度障碍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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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不引渡原则在中国适用的制度障碍与对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人权运动的发展,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股废除死刑的浪潮,同时推动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发展。在很短时间内,世界各国都制定了有关引渡制度的国内法,如1981年《瑞士联邦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很多国家也签订了含有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双边条约和多边公约,如《美利坚合众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L1957年《欧洲引渡公约》等等。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领域占有重要位置。目前,死刑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在我国出现了很多冲突和问题,必然不利于我国对外逃罪犯的打击。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一、死刑不引渡原

2、则在我国适用的制度障碍(-)《引渡法》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规定模糊不清首先,我国《引渡法》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领域已有法律依据,有利于加强引渡合作,打击刑事犯罪。然而,我国《引渡法》第50条仅对附加条件引渡的情形加以了规定,并未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①但是笔者以为,该法第50条的规定是一般性、概括性的条款;一般性、概括性的条款就应当适用所有的情形,如果有例外的情形,该法其他条款会有特别规定,或者在该条款后面附加“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该法又没有例外的规定。从这个角度看,这里所附加的条件就

3、应当包括所有的条件,即这里的“附加条件”也应当包括被请求引渡国要求我国承诺对被请求引渡人不判处死刑或者执行死刑的情况。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引渡法》还是十分有限地、间接地接受了死刑不引渡原则。②但是,相关规定模糊不清。其次,《引渡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而《引渡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严重的刑法

4、;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刑期至少为六个月。”由此,我们仍不能明确是否含有死刑。但是,笔者可从“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推断,应当不包含死刑,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服刑刑期。再者,《引渡法》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是中国应当拒绝外国提出的引渡请求的情形之一。③那么,酷刑究竟包含死刑吗?当然,有学者认为应当将死刑包含在酷刑之中,笔者则持相反态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条对酷刑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随的疼痛则不包括在内”。显然,由国家

5、司法机关作出法律制裁的死刑是不包含在酷刑之内的。同时,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但都没有把死刑规定为酷刑。因此,《引渡法》第八条第七项并未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④综上,我国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立法仍处于探索之中。(-)死刑制度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冲突我国的死刑制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死刑问题成为了我国刑法理论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国对死刑的态度是减少死刑,而不是彻底废除死刑。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

6、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中国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但还剩下55个死刑罪名。《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即使是更进一步减少死刑的适用,我国尚有46个死刑罪名。当前,废除死刑已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首先,包括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在内的多项国际法文件已禁止适用死刑;⑤其次,已有约140个国家在法律文本上废除了或在法律实践中不再适用死刑。⑥因此,在死刑存废方面,我国与大对数国家在立法上有所不同。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不断开展,死刑不引渡原则已成为国际法中

7、的一项刚性原则。无论在引渡条约,还是在国内立法方面都有所体现。比如在国际公约层面,1957年的《欧洲引渡公约》承认了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国内法层面,1982年的《联邦德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也明确地接受了这一原则。然而我国仍保留着死刑,倘若宣告刑是死刑或者法定刑是死刑的罪犯逃到国外,在没有引渡条约和互惠传统的情况下,引渡罪犯回国几乎是不可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必然会成为我国追诉犯罪的拦路虎。所以,我国的死刑保留制度与死刑不引渡原则存在冲突。(三)刑事证据制度的缺陷近年来,我国涌现出一些典型的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杜培武案、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

8、等等。这些案件被公之于众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极大地降低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的司法公信力。同时也引起了很多专家学者对冤假错案原因的探究。究其原因,刑事证据制度的缺陷是其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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