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取保候审适用的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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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取保候审适用的缺陷及其完善摘要取保候审制度的正确运用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在司法适用的过程中,由于立法缺陷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当保不保,不当保滥保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制度,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从立法和监督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取保候审制度的建议,以期为立法和司法提供参酌的依据。关键词取保候审适用监督作者简介:王建军,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本浩,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

2、9-0592(2013)05-081-0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未被刑事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莫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制度体现了强制措施与排除诉讼妨碍的保障性功能,也蕴含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法律理念,是刑事诉讼中追求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目标的有机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取保候审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司法实践中,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3、的被批准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被适用的非止常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机关的形象,为了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冇必要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制度。本文将围绕取保候审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应采取的对策,浅谈儿点看法。一、目前取保候审制度适用的缺陷一是随意放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不能严把审批关。导致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批准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被适用的非正常现象时冇发牛。二是取保候审政出多门,公检法三机关各行其是,做法不一,重复取保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根据刑事诉讼法

4、规定,公安、检察、法院均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但却在程序上没有规定对被取保人在各个诉讼环节如何分工配合、协调一致,以至于在实践屮冇公安取保后,检察、法院重新取保的,也有公安取保后,检察不办手续而法院重新取保或者检察重新取保而法院不办手续的。这就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的被取保一次,而有的却被取保二次,甚至三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三是执行机关无力执行,法律规定形同虚设。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泄:我国取保候审的执行是由县级公安机关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具体承担。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户籍管理、治安秩序的维

5、护、刑事案件的调查、侦查工作的协助等多项职能,民警工作千头万绪,难以将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摆到重要的工作口程,由于执行机构不健全,而取保候审的执行任务完全由公安民警承担,公安民警的任务繁重,不可能对取保候审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也没有警力对其进行管理,被取保候W人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四是存在以保代侦、以保代捕、以保代审、以保代结现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这条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仍然要抓紧时间对案件进行侦查

6、、起诉和W理,不能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羁押就将案件束之高阁。然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对部分案件在取保候审后,中止对案件的侦查。主要表现为:(1)对采収拘留措施,而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不继续侦查而将案件置之不管。(2)对符合报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只报捕一部分,另一部分人取保候审。(3)对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而不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4)对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不及时补充侦查,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停止侦查。更更有甚者,为疑难犯办理取保候审,以减轻侦查压力。五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监

7、督。取保候审的适用,由哪个机关进行监督,如何实行监督,违法取保候审如何纠正等,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取保候审适用的法律监督是一个空白。六是缺乏对于违规违法审批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二、原因分析1•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不明确,没有具体的法定标准,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随意性大,公检法三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刑诉法规定,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二种: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什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在公安侦查、检察起诉环节,如何判定

8、一个案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在实践中是很费踌躇的,因为在法官的判案过程中,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赃情况、初犯、偶犯等等因素都是法官决定对被告人采用何种刑罚的酌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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