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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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下冇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冇限公司的比较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

2、_1通过,白1994年7月1口起施行。此后,《公司法》于1999年、2004年进行了两次小的修订。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在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后,于笫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重新颁布,2006年1月1LI开始施行。新的《公司法》共13章129条,与旧《公司法》相比,还少了11条,删除的条款达46条,增加的条款达41条,修改的条款达137条,这样大范围的法律修改在我国是较为少见的。新《公司法》在很多方面均做了修改与创新,如废

3、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将转投资、担保等重大经营事项的决定权力交山公司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再仅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还可市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对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木的比例不再进行限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等。总之,新《公司法》涉及到的“亮点”非常多,本文不能一一述及,只就其中的冇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冇限责任公司进行比较。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之处1.均具法人资格,均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岀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里的冇限责任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冇限

4、责任,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则是无限的,即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和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不是限定在股东缴纳出资或注册资本的数额范围内。2.必须依法设立。通常必依据《公司法》而设立,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而设立,耍求公司的章程、资本、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必须合法。同时,设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工商登记和变更登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取消了政府审批的规定,变成了准则主义。3.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佔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

5、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o同时规定允许分期出资,即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山股东口公司成立ZL1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4.设立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任期和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一人冇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不设股东会。股份冇限公司必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职权范围与有限责任公司也相同,而且董事任期、监事的任期也相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但也有学者提出

6、两岸都把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意思机关,这是较老1LI的一种概念,较新的概念是将董事会放在前台,股东会负责监控。5.特别决议事项的内容和同。《公司法》规定的“特别事项”有三个: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6.法律责任相同。《公司法》屮的法律责任一章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适用。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Z处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代写论文起人认缴,不允许向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又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

7、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2.股东人数卜.下限规定不同。冇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最少为1人。《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最少为2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注意这里的称谓是“发起人”而不是“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新股发行等途径对以无上限地增加股东人数,有“大众化公司”的称谓。1.出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为出资证明书,通常为记名的纸面形式。股份冇限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为股票,股票通常在上市公司为无纸化形式,除

8、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可以有记名形式,乂可以有无记名形式。2.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人资两合性,因此股东转让其股权受到一定法律限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Z间可以相互转讼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止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白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讣另冇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

9、冇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票还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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