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商法复习指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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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司法考试民商法复习指导:代理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法人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宣告死亡司法考试民法:民事责任司法考试民商法复习指导:代理【考点解析】代理的一般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rti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相关法条】《民通意见》7&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丿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丿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8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已实施的民事行为负连带责任的,在民事诉讼中

2、,可以列为共同诉讼人。第六十四条代理的种类及极限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委托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相关法条】《民通意见》79•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

3、其屮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I办商,所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吋,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责任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

4、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真题回顾】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006年卷三单选第5题)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答案:D司法考试: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考点解析】定义: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

5、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部分。第五I•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法条】《民通意见》:65•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等55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66.乙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为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賦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

6、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77•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者梅雨转达,使他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示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真题回顾】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答案:BCD2.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薄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

7、签字薄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谋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答案:D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法人【备考提示】法人相关内容在近几年司法考试中出现比较频繁,常从法人类型、法人机关等角度进行命题,考生在复习过程屮应对此重点把握,主意区别法人机关与法定代表人的异同点【考点解析】定义:法人机关是根据章程或法律的规定,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

8、行为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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