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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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题报告论文题目: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课题来源股东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木义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齐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前提,也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木物质条件。然而,实践中各种形式的股东瑕疵出资层出不穷,这一方面严重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损害了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也加人了市场交易风险,影响交易安全,间接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屮国公司诉讼的实践屮,关于瑕疵岀资的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以及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受限制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较

2、大的问题。《公司法》修改后,改变了旧公司法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而采为灵活的法定资本制,允许出资分期缴纳,延期缴足。瑕疵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已逐步得到司法实践的普遍肯认,但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受限制,由于《公司法》就此没有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仍然争议较大。2011年2月16H,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法释[2011]3号《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其中第17条规定,对于未出资、未全面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按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进行相应的合理限制。《关丁•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

3、的规定(三)》肯定了瑕疵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得到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立法漏洞。同时我们也看到《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关于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规定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比如该司法解释只是明文列举了三种可限制的股东权利,那么能否限制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能否限制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这三种权利之外的“等”到底包含了哪些可以限制的股东权利?应该如何量化对这些股权限制的程度从而兼顾效率与公平?对于这些疑问,《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均没有给出明确答复。面对公司实务屮相关纠纷案件的层出不穷,笔者以为我

4、们有必耍对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限制制度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以适应实践的需要。二、国内外探究现状从立法规定角度而言,采法定资本制的国家规定一般比较严格,而采授权资木制的国家对此则相对宽松,但不论是采法定资本制还是授权资木制,立法通例一般并不在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之间建立因果关系。例如,《美国标准商事公司法》在1969年就取消了对最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在许多州,从理论上讲一美分即可注册设立公司。对那些保留最低资木额限制的州,法律也只是要求股东对未缴资木承担连带责任,而不否定股东资格和公司人格。就理论争议而言,在我国在早期的理论研究中

5、,对于瑕疵出资者能否取得股东资格问题,学者多持否定态度。例如,有学者认为,股东是指公司资本的出资人或股份的持有人,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股东身份从而形成与公司Z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只有履行了出资义务,才能够获得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这种观点也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随着对公司资木功能认识的深化,目前,肯定瑕疵出资股东能够取得股东资格的观点渐渐占•据上风。该种观点认为,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仅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其股东资格并不应因瑕疵出资而被否立,简单的以股东出资存在瑕疵而否定其股东资格于法理不符。此种观点正在

6、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赞同。就实务处理而言,而司法实践屮也曾发生过许多争议集屮于股东资格与出资的关系的案例,而不同案例的审判结果及依据也代表了实务界屮关于这一问题的不同看法及发展情况。关于这一问题,实务界也存在着矛盾的观点。有法院持未缴纳出资股东无法取得股东资格的观点,而很多法院均持有这一观点,通过“广东国投破产案”以及“叶燕利等5人及浙江天工矿业集团公司诉浙江省丽水封锁公司、林春玲股份转让上诉案”的相关判决可以看岀法院的这一观点。而相反观点则认为瑕疵出资的股东可否取得相应的股东资格应该以其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并且享有股东权利与承担股

7、东义务为考量标准。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何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若干规定(第八稿)(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瑕疵出资的股东因获得赠送的股份而依该股份实际享受股权的,在补缴股份对价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的前提下,应当承认股东资格,但这一指导性意见在司法实践中却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执行。虽然理论上瑕疵出资不影响股东的股东资格,但瑕疵出资股东并不当然拥有完整的股东权。股东作为公司的所用者,是公司利益的最终享有者,股东瑕疵出资如果享有与完成出资义务股东同样的权利,这将是对完成岀资义务股股东权益的侵犯,虽然公

8、司法规定了瑕疵出资股东对足额岀资股东的违约责任,但并不能完全弥补足额出资股东的损失。股权是股东交付出资财产的对价,没有完成出资即不能享有股权,瑕疵出资者的股权因其出资瑕疵,理应予以限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都规定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认股人,公司或发起人可以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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