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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义守大学资讯工程研究所(在职)硕士专班研究生修业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義守大學資訊工程硏究所(在職)碩士專班硏究生修業要點97年02月25B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義守大學資訊工程硏究所(在職)碩士專班硏究生修業要點90年9月修訂91年5月1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92年6月24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94年6月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97年02月2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一、修業年限及畢業條件:1.資訊工程硏究所碩士硏究生(以下簡稱本所學生)之修業年限最少二年,最多四年。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得中請延長修業期限,最多以二年爲限。本條款自9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2.本所學生須修完規定之學分,並通過
2、論文劃書審核口試及畢業論文口試'方得畢業。3.本所學生畢業時間分別在每年的7月和1月。二、指導教授之選定:1.本所學生以在本所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中選擇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爲原則。2.若選定外系(所)教授當指導教授,則必須經所長同意並有本所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3.本所學生須在碩士入學的第二學期註冊後一週內提出一式二份[碩士論文硏究方向及指導教授]申請書。(如附表一)。4.若因故無法於時限內提出碩士論文硏究方向與指導教授之申請,需事先以書面提出延緩理由,並經所長簽名同意。但延後時限最多爲二個月,否則自動延長修業年限。5.經選定論文指導教授後,因故
3、需另選指導教授需於就讀第三學期註冊之前以書面提出更改理由,並經原指導教授及所長簽名同意,始能更改。6.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需三等親(含)以外始可擔任。三、資工系專任教師指導硏究生人數管理辦法1.本系專任教師每人每學年指導日間部、碩專班碩士硏究生及博士班硏究生(簡稱硏究生)之人數,人數上限爲10人、人數下限爲每兩年中至少維持1人。2.本系專任教師每人指導之各年級硏究生總人數,若有不可抗拒之因素而不符第一項之規定者,由系務會議討論決定之。四、課程修讀要點:1.本所學生於每學期修讀課程前,需由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在選課單上簽字以示同意修課內容(未選定指導教
4、授前由本所所長或所長指定之修課顧問簽字)。1.本所學生若因大學背景課程不足,指導教授或本所得指定補修大學部相關課程,其學分數不計入畢業學分。2.「書報討論(seminar)(一)(二)(三)(四)」爲本所學生之必修課程。該課程由當學期任課教師決定其實施方式。任一學期修讀不及格者,均須重修至及格方能畢業。3.每學期修習課程最多三門(不含前述補修課程及seminar),超過者需指導教授及所長簽字同意。4.本所學生除碩士論文外至少需修本所課程滿二十四學分(含書報討論)方得畢業。其中選修外所、外校課程最多爲六學分,且需經過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其中選修科目
5、請參閱本所課程選讀表。五、論文計劃書之提出:1.欲申請畢業的學生最遲須在畢業該學期開學後第一週通過計劃書審核口試。2.計劃書口試有二次機會,7月畢業的同學口試完成時間第一次爲11月15日,第二次爲畢業該學期開學後第一週;1月畢業的同學第一次爲5月15日,笫二次爲畢業該學期笫一週。3.欲中請計劃書口試的同學需在第四條第2款指定時間之前一週提出一式二份計劃書,連同指導教授簽字之申請表(如附表二)交到所長處。4.計劃書以doublespace7-10頁爲原則、其內容包括:•摘要•問題描述•硏究動機與背景•硏究方法與步驟•硏究時程表•預期成果•參考文獻5.
6、論文計劃書提出後,由計劃書委員會審核,並舉行口試。第一次未獲通過者,得在規定時間再提第二次,仍未通過者,自動延長修業年限。計劃書審核及口試委員至少二名(不含指導教授),委員名單由硏究所委員會建議並經所長核定。六、畢業論文口試:1.本所學生必須在規定之畢業口試日期前一個月,查核修習課程學分及計畫書審核通過文件,並繳交論文口試計畫表(如附表三),方得辦理口試。2.逾期未完成第1款規定之手續,視同放棄正常畢業時限,自動延長修業年限。3.碩士論文撰寫要符合一般學術文章要求,論述要誠實,且需嚴守學術道德,涉及他人硏究成果要註明出處。4.碩士論文可採用屮文或英
7、文撰寫,唯論文內容除本文外,應包含標題頁、審定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錄、圖目錄、表目錄、參考文獻,且需遵守本所制定之格式(如附件四),相關格式範例可自系辦公室取得電腦檔案。1.本所學生於通過口試後,需繳交論文二本至本所,所長得指派專人審查其論文格式,符合規定者始得辦理離校手續。2.口試成績以70分爲及格,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評定不及格者,以不及格論,口試成績不及格者最少需三個月時間方得重考,但重考以一次爲限,重考仍不及格者,勒令退學。3.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需三等親(含)以外始可擔任。七、抵免學分1.抵免學分的申請'須在入學前提出,且以九學分爲
8、其上限。2.抵免學分申請由本所硏究所委員會依下列方式審核:(1)凡不列爲大學畢業學分才可申請抵免。⑵凡本所所開設之課程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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