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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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的要求,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查目的和要求按照“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协作,各尽其职,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

2、划,落实组织保障,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仔细梳理、研究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加强信息交流,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水平。(一)坚持“制度从严、审评从严、监督从严、执法从严”,确保核技术利用活动满足法规要求。严查“未批先建、拆分审批、久拖不验”行为,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行为予以处罚;进一步核查放射源、射线装置底数,杜绝无证运行情况。(二)以提高固有安全性为目的,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强制关

3、停、退役;废弃放射源要求及时送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文化素养,提升安全和管理水平。通过重点抽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法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督促其深入开展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培训、复训的覆盖率,全面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养。同时把隐患排查和总结经验结合起来,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和推广辐射安全管理的良好实践,大力培育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素养。(四)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力度,促进我市辐射安全和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健全和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4、规范化、精细化,有效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率,推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贯彻落实,推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全面应用。进一步摸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底数,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仪器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减少再生金属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发生。以此次检查为依托,摸清情况,掌握需求,完善本市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的基础数据。二、标准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5、例》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许可管理办法》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8.《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9.《关于开展核技术应用、铀(锂)矿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工作安全检查的通知》10.《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11.《环保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12.《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13•其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和技术要求三、检查范围(一)核技术利用单位对本市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射线装置利用的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确保无遗漏,完善本市辐射安全

6、监管数据。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放射性同位素销售、使用单位和未提交自查报告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二)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摸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底数,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仪器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监测措施要求,帮助企业认清开展辐射监测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开展辐射监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按照我市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全面排查辖区内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含收贮)I、II、III、IV、V类放射

7、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I、II、I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情况,摸查本行政区域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情况。结合自查情况,从以下10方面内容进行检查:(一)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与实际工作情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相符,是否及时申请变更或换发新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情况;退役场所履行环保手续及进展状况;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及人员的辐射监测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取证情况(培训有效期、证书编号和等级)。(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辐射防护

8、设施和安保措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相关记录;辐射监测仪器运行和校验情况;放射性废物暂存或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辐射防护用品、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有效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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