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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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国务院各部委、各貞属机构,各省、口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口治区、宜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口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新廻生产建设兵团:为认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罚款收缴入丿牟的管理,保证罚款及时收纳、缴入国家金库,我们制定r《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现将《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九九八年五月二卜八H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罚款收缴入丿车的管理,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SI■宜金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H,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1条国务院行政法规库丄2)条第二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其罚款的收缴,适用本办法。行政机关按法律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其罚款的收缴,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罚款代收机构第三条海关、外汇管理等实行垂貞领导的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彳了政机关所处的罚款,由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代收。国有商业银彳丁代收有困难的,

3、经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协商确定,委托其他商业银行代收。第四条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由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代收。第五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地方行政机关所处的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悅政府组织木级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共同研究,统一确定代收机构。第三章罚款收据第六条代收机构代收罚款,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格式的“代收罚款收据”。第七条“代收罚款收据”一式四联(每联规格:9.5公分XI7.5公分,具体格式附后):第一联,收据(口纸黑汕龈),由代收机构收款盖章后退缴款人。第二联,存根

4、(口纸红汕龈),由代收机构收款盖章后作收入凭证留存。第三联,回执(口纸绿汕龈),代收机构收款盖章后退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第四联,报査(口纸紫汕黑),代收机构收款盖章后,随一般缴款节的第五联(报仔联)送国库,国库收款后送财政部门。第八条“代收罚款收据”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按统一格式指定企业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代收罚款收据”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发放。财政部门必须保证供应,并不得向领取收据的单位收取费用。第四章罚款收缴第九条代收机构应根据与行政机关签订的代收罚款协议,严格履行代收代缴罚款义务,加强对罚款代收工作的管理。经办人对单位和个人缴纳罚款,应认真

5、办理,不得拒收罚款。第I•条代收机构应根据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的罚款数额收取罚款。对逾期缴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决沱廿明确需要加处罚款的,根据逾期天数加收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明确需要加处罚款的,代收机构不得口行加收罚款。第I•一条代收机构代收的罚款,应统一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II的''待报解预算收入(罚款收入)”专八核算,并于当H办理缴库;当H来不及办理的,应于次H(节假H顺延)办理,不得占压、挪用。代收机构不参加票据交换、罚款不能直接缴入当地国库的,代收机构应于当日将代收的罚款(附“代收罚款收据”三、四联)上划管辖行。管辖行对上划的罚款,应于

6、当H或次H(节假日顺延)办理缴库。第I•二条代收机构代收的罚款和代收机构管辖行收到上划的罚款,应按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罚款收入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就地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代收机构或管辖行在办理缴库时,应填写“一般缴款书”,其中,“缴款单位”一栏,“全称”按行政机关全称填写,其他各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填写。缴款书第一联,代收机构盖章后连同代收罚款收据第三联送作出处罚决泄的行政机关;第二联,代收机构留作付款凭证。第三一一五联(附“代收罚款收据”第四联),由代收机构或管辖彳」:通过票据交换,送当地国库。国库收款盖章后,第三联留存作收

7、入凭证;第四、五联(附代收罚款收据第四联)按预算级次分送财政部门:属于中央的罚款收入,退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属于地方的罚款收入,退同级财政部门;属于中央与地方分成的罚款收入,代收罚款收据第四联和缴款书第五联退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爭机构,缴款书第四联退地方同级财政部门。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库(1)条第I•三条代收机构只办理罚款的代收与缴库。凡错缴和多缴的罚款,以及经行政机关复议后不应处罚的罚款须办理退付的,应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屮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缴入中央国库的,报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査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开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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