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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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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摘要: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执行者,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管理国家事务,保障国家各方面机构组织有效运行并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耍使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公务员权利的保障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随着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务员权利保障体制,但仍存在缺陷。健全我国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一方面需要完善行政内部救济,另一方面要建立司法最终审查制度,以实现对公务员权利的全面、有效的保障。关键词: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司法救济一、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概述公务员是履行公职,代表国
2、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利,标志着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开始向法制化方向发展。2006年起正式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一次将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以人法的形式进行了宣告,在我国公务员法律制度建设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利救济的方式、范围、程序较Z前制定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这对于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纵观整个《公务
3、员法》,似乎还是木着“义务木位”的思想。有关公务员的义务、职责以及对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方面规定地较多较完整,而对公务员的权利、利益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保障、救济体制方面首先规定的较少,其次保障的效果较差。的确,公务员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是处于强势地位,他们能够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并且依据行政行为的先定力,行政相对人一般必须服从。但是,在行政机关内部,相对于行政组织而言,公务员则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公务员的权利容易被其所在行政机关以集体或者国家的名义而忽视,甚至侵害。所谓无保障即无权利,无救济则无权益,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确存
4、在诸多不足,这些不足降低了公务员权利救济的有效性,影响了行政效率,也延缓了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二、我国《公务员法》确立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现状分析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是指公务员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泄方法和程序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制度。我国《公务员法》根据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务员,即代理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规定了不同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具体來说,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可以分为共同权利保障制度和特有权利保障制度。(一)共同权利保障制度共同权利保障制度指代理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共同享有的权利保障制度。具体包括执行异议制度,不服从制度,
5、惩戒程序保障制度和屮诉、控告制度。1、执行异议制度执行异议制度是指公务员在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或者命令时,如果认为该决议有错误,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的制度。在该制度的保障下,除了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如果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公务员立即执行的,公务员仍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但是,执行的后果山上级负责,公务员自身并不承担责任。这一制度的确立,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公务员判断是非、权衡利益的能力。同时避免了一些错误甚至违法的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给相対人造成损害。2、不服从制度不服从制度是与执行异议制
6、度紧密联系的一种制度。主要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务员可以不服从、不执行,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公务员执行了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制度规定,对公务员自身提出了更高的个人素质要求。为了达到正确判断上级决定或者命令的适法性,公务员必须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就要求公务员应当自觉增强口己的法律水平和为社会公益服务的责任意识。公务员之所以可以不服从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原因在于公务员执行职务完全受规则的约束,即他的职责通常是由法律、法规或者说是社会的公共意志予以规定的,而不
7、是上级的人格因素所能随意决定的。同时,公务员对上级的服从是职务而非身份的服从,因此对于上级背离公共利益的违法命令,公务员口然就有不予服从的权利。3、惩戒程序保障制度惩戒程序保障制度是指在对公务员施行惩戒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公务员享有一定的程序上的救济的制度。《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权利。而根据第57条的规定,即使公务员违纪,应当由处分机关决定对其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的,处分机关也应当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根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同时,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
8、认为应当对公务员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并且应当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也就是说,在惩戒程序中,公务员享有知情权、陈述权和巾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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