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

ID:46465273

大小:52.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11-24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_第1页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_第2页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_第3页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_第4页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孙清洸张漠林【内容提要】环境民事侵权诉讼行为归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诉讼行为,在诉讼中存在着举证困难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难题。木文结合国内外关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成果,主耍阐述了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和界定,以及举证责任倒置时证明效果等问题,并就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完善提出相关探索性建议。【关键词】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倒置(-)环境民事侵权行为的特点坏境侵权又称坏境侵害,是因人为的活动,致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从而侵害相当地区多数居民的生活权益或其他权益的,或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

2、展的法律事实。它与一般侵权的不同之处在于:人的行为引起环境污染或造成环境的不利影响进而通过环境这种介质侵害人的权利的现彖,可见,环境侵权并不是由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他人的权益的损害,而是通过环境的不利影响进而间接导致他人权益受害的现象。概言之,坏境侵权具有以下五点特征。1.侵权主体的不平等性在近代民法中,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私法自治、公序良俗、过失责任等基本原则和制度。传统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而在环境侵权Z中,由于加害人与受害人在社会地位、财力状况、信息掌控等方面实力悬殊,受害者相对于加害人来说处于弱势地位。譬如,在收集证据方面,由丁缺少相关专业知

3、识或高度专业化技术以及个人能力有限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所以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环境侵权的主体往往具有不平等性。2.环境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后发性侵权行为分为一时性侵权行为和持续性侵权行为。所谓一时性侵权行为,是指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即告终止的侵权行为。所谓持续性侵权行为,是指侵权行为从发生到结束耍持续一定的时间的侵权行为。环境侵权即属于持续性侵权行为。这就是坏境侵权行为的持续性。此外,坏境侵权行为还具有后发性的特点。环境侵权的后果往往是各种因素的累积,并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作用后才逐渐呈现出其危害性,并且其所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会因侵权行为的停止而停止,而是在环境屮持续-定

4、的时间,其危害后果的潜伏期相当长。3.环境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一方面,环境侵权必然会给相关的当事人带來财产、人身及其他利益的损害;另一方面,环境侵权往往与经济发展相伴随。例如,工业排污固然会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但企业在给社会带来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同时,也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因而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如果完全禁止环境侵权行为,必然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对于环境侵权行为,法律既不能完全禁止,也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在经济发展与禁止环境侵权之间进行利益衡量,以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1.环境侵权行为具有间接性在一般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一般均直接作

5、用于受害人。而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中,然后再由环境作用于受害人。而且行为人-般是通过排放污染物致使环境遭受破坏和生态系统失衡,后间接作用于受害人的,因此,环境侵权行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2.环境侵权行为具有地域性和国际性环境侵权会造成环境的破坏,而其破坏则会因地域环境的不同而冇不同的损害。同时,因污染物质会借助空气或水体等为媒介扩散到其他国家,形成国际性的污染事件,给受害者造成求偿上的困难。对于大气、河流与海洋的污染形成的环境侵权,更是如此。所以其侵权行为具有国际性。(二)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实体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与程序法的价

6、值取向有很大差距。与实体法相比,我国程序法相对比较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存在“轻程序,重实体'啲思想,这对我国环境立法有严重阻碍。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以及公民口我权利保护意识的捉高,证据法和诉讼法不断受到学者的重视,进而得到了深入研究,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民事审判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但落实到具体的特殊民事侵权诉讼,由于一-般民事证据理论还处在火热的理论研究层面,很多方面还不是很完善,相对于一般民事侵权诉讼,特殊民事侵权诉讼的理论研究起点低,底子薄,因此很少有学者对其深入的研究。而环境民事侵权诉讼即属于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污染侵害的复杂性,原告无法充分举证而导致的受

7、害者的败诉行为时冇发生。显然,这种情况在程序法方面都无法保证公平、公正,更谈不上实现实休法上的公平价值。具体来说,环境民事侵权诉讼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当前的诉讼证据制度无法保证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第二,相关概念尤其是一些核心概念尚为澄清,如举证责任倒置及性质等;第三,相关环境侵权诉讼理论和法律、法规均不成熟;第四,相关证明标准尚未成熟,易使诉讼双方陷入长期诉讼的困境,无法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上问题的核心就在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国内外学界对此问题有了一定的研究,并产生了诸多的理论,包括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