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460983
大小:5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4
《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集团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贝IJ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档案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集团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档案工作是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集团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专业技术工作。第三条集团的档案,是指集团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不同的载体形式)。第四条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本部
2、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集团办公室是集团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对集团档案及档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子公司的档案工作,制订有关集团档案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保管除党务、财务、人事档案之外的全部集团档案。集团办公室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工作。第六条各部门及集团企业负责其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移交办公室集中管理。第七条党委工作部负责党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第七条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3、。第三章归档范围及分类第九条凡集团过去、现在一切工作和活动屮形成的与集团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等方面有关的文字、图表、照片和声像资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经营、管理、技术信息:(―)公文(二)事务文书规划、计划、方案;规章制度、程序规范、技术方法;工作总结;大事记;发言稿;函件;(三)经济文书合同;协议;委托书;标书;(四)经营信息会计凭证;财务资料;资产资料;审计材料;统计表单;运营情报;(五)管理信息劳动人事资料;薪酬福利资料;教育培训资料;文化活动资料;管理资料;服务及质量记录;(六)技术
4、信息工程资料;设备资料;维修资料。第十条除党务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外,集团其余档案材料可分为管理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基建工程档案四大类:(-)管理档案:包括集团制订的一切文件及文件定稿(含通知、通告、通报、制度、办法、规定等)、资产证明文件(含房地产的契约、图纸、鉴定资料等)、会议纪要、领导讲话、集团大事记、重要电话记录、请示、批复、计划、统计表、总结、调查报告、重要信函、简报、表现集团领导活动及集团各种工作的照片、重要的谈话录音、录像、记录等。(二)业务档案:包括集团的注册登记文件、证件、一切业务活动的合同、协议
5、、往来函电、业务谈判记录、业务往来照片、录像资料、物资、设备、器材的订货协议、到货单据、进出库单、登记及统计资料、发货单据及客户、代理商的相关资料。(三)科技档案:包括项目选题方面的文件材料,上级下达和本集团确定的研究任务的文件,开题、市场调研及经费预算报告,专题计划任务书、专题研究计划,协议书及国内外考察材料报告,研制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重要的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最终研究报告,专题有关的照片、录像资料,学术论文,鉴定、推广、应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申请鉴定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技术鉴定证书、质量认证,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四
6、)基建工程档案:包括建设项冃的报告和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合同,初步设计方案、总体方案、总概算,所有报批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水、供电情况和地质勘察报告,征用土地书、协议书、批准书,工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纸及资料,施工招投标计划、安排、标书,施工协议、施工执照、等级证书、开工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重人技术措施的资料,施工过程中更改、变动、详细洽商资料(包括增减款项资料),防火、市容、市政、环保、技安、用水、用电的报告和批复,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报告和照片,竣工报告和竣工图、验收报告等。第四章档案的收集第十一条以
7、集团名义下发(或报岀的)文件、报表等,要保留送审稿、最终修订稿及故后成文,此项工作在办文的同时,由集团办公室负责收集。第十二条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分工负责收集、整理的档案资料,一般只保留最后批准的定稿及成文,但会议、谈话、电话记录、公文流转情况记录等要保留原始件。技术档案应将所有定型版本的全部技术资料归档(包括批准定型的最后草图及测试数据记录等)。第十三条各部门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凡代表集团与对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谈话记录及相关的咅像资料,均应在办理完该项业务后于一周内按分工归档。第十四条在经办业务中所发生的
8、业务资料,包括起草的各种文件、电函、代拟的批复及经手的谈判资料、合同、协议等文本,以及与客户有关的各种资料均属集团所有。全体员工均有义务按规定的程序移交给有关部门保管,不得丢失,更不能据为己有。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应定期及时地督促各经办人移交。第十五条凡属临时机构和撤消、合并机构应及时将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加以整理,由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