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若干争议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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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罪的若干争议问题探究摘要强奸罪是我国司法实践屮常见的一种传统犯罪,但是随着人们的文化水平和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在理论层面和司法实践层面,它乂涉及很多问题,出现了很多新的特点。针对理论界颇有争议的几个问题,本文试着从本罪的犯罪构成方面,对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包括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婚内强奸问题,骗奸问题予以探究。关键词强奸罪性权利婚内强奸骗奸作者简介:徐浩,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287-03一、引言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予以了明确的

2、规定,依据法条对强奸罪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胁迫手段或英他手段,强行与之进行性交,或者采取任何手段,不管是否违背幼女意志,与幼女进行性交的行为。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我国现行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已经远远不能解决实践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笔者将从犯罪构成角度,对强奸罪的几个问题予以研究。二、男性性权利在强奸罪中的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男性的性权利不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罪的保护范围之内,强奸罪的保护对象不包括男性。但现实社会中,男性性权利遭受侵犯的案例不断出现,结合国外的立法趋势,我国的强奸罪的犯

3、罪对象有待重新审视。笔者认为男性的性权利也不容任何人侵犯,也即强奸罪的对象应该包括•男子。(一)男性享有性权利维基?威对性权利有这样的表述:性权利是人们不从申性行为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各项平等的权利,当然包扌舌公民的人身权利中的性权利。从性权利的本质意义上来看,并没有排斥男性的性权利。同时,从法理角度,人身权利具有平等性,具体到性权利,女性的性权利不容侵犯,男性的性权利也是也不容侵犯的。但从我国的刑法规定來看,强奸罪不包括强奸男子,男性的性权利被明显的忽视了,但是现实的案例证明,社会屮存在很多的女性强奸男性,男性强奸男性的案例,但是有些情况因为罪刑法

4、定原则的规定,被害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行为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从而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不利于打击犯罪分子,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随着女权主义的不断发展,男权至上主义的不断瓦解,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开放,科学技术和医学的不断进步,男性的性权利也在呈现不断被侵犯的趋势,在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男性的性权利同样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应该平等地保障男女双方的性权利。(-)男性的性权利遭受性侵犯的主要表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女性利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男性实施性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另外,男性侵犯男性的案例也大量存在。笔者分析,男性的性权利受到损害,主要有有以下儿种表现

5、:1.女性対被害男性的性侵犯具体而言,冇以下几种手段:(1)暴力手段,女性对男性的身体施加暴力,使其不能、不敢反抗,以达到与其性交的目的。(2)胁迫手段,女性威胁男性,恫吓男性,攻破男性的心理防线,使其产生精神上的恐惧。如利用师生关系强迫被害人与行为人进行性交等。(3)其他手段:女性利用酒精麻醉、壮阳药物以及其他药物施以性挑逗,通过抚摸,刺激男性使男性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交;利用男性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性侵犯;冒充被害人的妻子与被害人进行性交。2.男性对被害男性的性侵犯男性之间的性侵犯的主要表现除了前述的女性对男性的侵犯手段外,相対较多

6、的带有暴力色彩,比如肚交,或强迫对方为自己口交,抠摸的行为。(三)侵犯男性的性权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严重损害被害男性的身心健康首先,如果遭到同性的侵犯,给受害人带來身体上的伤害,比如对男性的性器官的蹂蹒,感染艾滋病或者其他性病的几率更大。其次,给受害人的心灵带来极大的创伤,受“男尊女卑”的观念的影响,男性被性侵犯后,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彻底摧垮男性的自信心,对于未成人男性而言,危害性不言而喻,给未成年男子在成长道路上带来巨大的心理阴影。2•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性道德是在长期的丿力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男性被侵犯时,传统的性道徳被侵犯,破坏了社

7、会的公序良俗,侵犯了社会的伦理道徳。同时,男性在被侵害后,由于法律的空白,受害人得不到法律的救济,往往便会极力寻求私力救济,这样,冇可能会使用极端暴力的手段予以报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四)对国外立法的参考以及对我国立法的建议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强奸罪的改革來看,都不再强调性别上的差异,例如,德国1998年的新刑法典将强奸罪的对象修改为“他人”,《德国刑法典》第177条规定:“强迫他人忍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性行为,或让其与行为人或第三人为性行为的”;1994年法国重新修订的《刑法典》笫222-223条规定:“以暴力、强制、威胁或趁人不备,对他人施以任何性进入行为,

8、无论其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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