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及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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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惩戒权及规范论文教师惩戒权及规范论文预读:摘要:一、教师惩戒权(一)教师惩戒的基本含义劳凯声等认为,教育领域内的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其中的“否定性制裁”是指“通过给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Z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教育惩戒具有三个重要的特点:第一,它必须是针对学生违反规则的错误行为;第二,它必须对违反规则的学生有意施加某种痛苦或不快;第三,它必须以教育学生为目的.教育惩戒包括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两类•学校惩戒是指校长或教师集

2、体对学生进行的处分,如记过、警告等,或经主管行政机关授权,学校对学生采取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处罚,如停学、退学等.某种意义上,教师是学校惩戒的一名具体执行者,但其惩戒方式又不同于学校惩戒的方式.教师惩戒是教师个人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惩罚,如训诫、斥责等•由此可见,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二者的对象是一致的,即学生的违规行为,但二者的权利主体有所不同,前者的权利主体较为宽泛,包括学校及其相关单位和教师,后者的权利主体则是教师个体.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将“教师惩戒"界定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据一定的规范(法规、校规和班规等),对学生的失范行为施予否定

3、性制裁,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学生合范行为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教学方式.(二)惩戒、惩罚、体罚的比较1.惩戒与惩罚惩罚是有意地对犯过者施以痛苦、折磨、不舒服或损,失等适量的报复,以期达到社会控制的效果.12]“惩戒”与“惩罚”这一对概念联系紧密,但仍是有差别的.首先,“惩”是惩治、惩前忍后的意思;“惩”与“戒”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而“惩”与“罚”是手段与手段的并列关系.其次,从目的来看,“惩戒''强调采用否定性制裁措施,注重戒除目的的达成;“惩罚”则强调对学生的不良言行的否定性评价,关注负性强化.再次,从实施过程来看•“惩戒"不仅包括

4、教师否泄性制裁的实施.还包括学牛合范行为的养成;“惩罚”则主要指教师单方面的制裁行为.而对该行为在学生身上的效果关注不够.E3)可见,“惩戒”与“惩罚”是有一定区别的.“惩戒”包含的教育性目的更强.更易于被人们理解与付诸实践,因而也就更符合我们中小学教育环境下倡导的教育制裁的实质目的.[]2.惩戒与体罚“体罚''是''用触及身体皮肉等有损身体健康和侮辱人格性质的方式來惩罚学生的方法•如罚站、罚跪、打手心、拧耳朵等.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小学教育中所施行的'棍棒'教育的具体表现形式门5]“变相体罚”是通过使学生心理上受折磨、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5、或增加额外劳动负担等形式出现的惩罚.如侮辱、罚作业等,虽然不会造成明显的肉体痛苦,但其影响后果却与体罚异曲同工.从实施的目的来看,与惩戒不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通过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身体伤害和精神折磨,达到改正的目的,其结果喜忧参半.从实施的过程來看.惩戒是在尊重学生人格,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规约和制止的过程:体罚和变相体罚则是使违纪学生在身体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或疲劳的惩罚过程,是一种侵权行为.正因为体罚和变相体罚有如上缺点,所以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被禁止使用这在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的阐述.(三)教师惩戒权的

6、基本内涵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具有的惩处学生违反在校学习、生活规范的权力,权力的主体是教师,相对方是学生,对彖则是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基于其职业地位而拥有的--种职业性权力,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权力它是教师维持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从而使学生在主观上“不愿”犯错.从要求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教学方式,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7、来进行的.从手段上看,教师惩戒多数情况下虽然是使用“罚''的手段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但是惩戒屮的“痛苦''是学生幡然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而不是身体上受罚产生的痛苦•从效果上看,惩戒一般情况下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f惩戒权”是教师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做m职责范同内的专业性行为.这一权利隶属于教师职权.与授课自由权、授课内容编辑权、对学生的教育评价权及自身进修权等并列为教师可独立行使的教育权利.二、教师惩戒权确立的必要性(一)当前我国教师行使惩戒权

8、存在的问题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屮也有不少问题.首先,教师行使其惩戒权时,未将惩戒的教育性放在第一位,而多是以惩代教,一罚了事,惩戒行为背离了惩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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