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ID:46440662

大小:22.69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3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_第1页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_第2页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_第3页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_第4页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摘要本文从中小股东权益概述入手,明确了中小股东的概念及其重要地位,之后探讨了《公司法》中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旨在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关键词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落实,我国公司规模日益增加,许多公司以上市的形式吸收社会资金,但上市公司的一些小投资人即中小股东的地位一直难以被保证,往往受到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和内部交易等方面的影响,导致自身权益被侵害。《公司法》的制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但需

2、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全面保护。基于以上,本文简要探讨了《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一、中小股东权益概述(一)中小股东的概念第8页共8页中小股东指的是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较少的投资人,其也属于股东的范畴,与其相对应的是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相较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来说,中小股东出资额较小,这就决定了其在上市公司中的影响力较小,很难直接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难以对公司战略决策的制定产生决定性影响,这使得中小股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但需要注意的是

3、,中小股东在数量上往往多于大股东,因此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必要性分析近年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渐增大,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的资金支持也越来越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會的进步,人们手中的闲散资金越来越多,许多人选择投资公司,成为公司的中小股东,成为了公司股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股东虽然出资较少,但其数量众多,作用不容忽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1.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繁荣。中小股东是公司经营发展

4、过程中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公司则是资本市场的基本要素,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有利于激发其投资热情,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繁荣。2.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就目前来看,工薪阶层是我国中小股东的主体,证券市场的火爆使得越来越多的工薪阶层加入投资行列,但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伴随着风险,由市场风险导致的中小股东投资损失可以接受,但以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代价造成的中小股东投资损失会严重降低中小股东投资积极性,严重时会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从这个方面来看,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第8页共8页3.促进公司

5、自身健康发展。中小股东虽然持股数量较少,但人数众多,其为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不可小觑,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够协调中小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提升中小股东投资积极性,中小股东为公司提供稳定的资金,有利于公司自身健康发展。(三)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理基础《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化解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矛盾和冲突的过程中需要依赖于《公司法》,纵观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内容可以发现,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平衡股东权益过程中的主要依据,主要体现在将优势股东意

6、志上升为公司意志,多年实践表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应用不仅能够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对于激发股东投资热情也有着积极的意义。但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应用本质上更有利于对大股东权益的保护,虽然中小股东数量众多,也享有表决权,但其股份有限,在表决中往往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使得大股东剥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导致二者之间出现矛盾。这个是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所以需要《公司法》来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适用进行适当限制,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是真正体现股权平等,从《公司法》体系来看,虽然在《公司法》原

7、则中没有明确写入股权平等原则,但其中的一股一权规则本质上就是对股权平等原则的体现,相较于大股东来说,中小股东在持股数量上处于弱势,如果仅在形式上坚持股权平等,那么对于中小股东来说,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平等。二、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第8页共8页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放宽了公司成立前置条件,有利于在经济新常态下激发市场活力,但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则没有进行大的改变。(一)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

8、簿,即享有知情权,以此来保障股东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规定过于原则性,实质性内容缺乏,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在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首先,《公司法》对公司账簿的查阅主体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需要满足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等相关条件才能够查阅公司账簿;第二,《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账簿的内容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例如,中小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就一直备受争议,这就限制了中小股东对知情权的有效行使;第三,《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虽然说明了中小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