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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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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皋政办发〔2011〕3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如皋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考核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如皋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考核细则(试行)为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建立健全监管与考核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如皋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细则(―)公益性原则。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307种,下同)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
2、录(2009年版292种,下同)内药物,按照省集中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配送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二)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二、考核范围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所有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纳入考核范围。三、考核方法(—)分级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由各镇卫生所负责考核,市卫生局抽查复核。乡镇民营医院、市级及二级规模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由市卫生局负责考核。(二)考核时段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以每两月为一考核时段,结算月15日前考核到位
3、。(三)考核形式1.查阅资料。包括财务统计报表、药品购销合同、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和处方、病案等医疗文书。2.现场检查。查看药品价格公示和宣传情况,药房建设和药品库存情况等。3.召开座谈会。随机召开医疗机构若干名职工和患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4.走访调查。走访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满意度。四、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以双月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为考核指标。2.乡镇民营医院:以双月度基本药物使用金
4、额占比、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乡镇民营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为考核指标。3.市级及二级规模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以双月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为考核指标。(二)年终考核指标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以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年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综合考核评分为考核指标。1.乡镇民营医院:以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年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乡镇民营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综合考核评分为考核指标。2
5、.市级及一.级规模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以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综合考核评分为考核指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综合考评细则见附表1。全市医院(门诊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综合考评细则见附表2。五、考核结果及运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平时考核结算两月补助费用70%,年终考核结算年度补助费用30%。(-)平时考核结果及运用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计算公式为:补助额=核定基数*0.7*(双月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100%)*(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6、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90%)。(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100%的,按100%计算)。其余年终考核结算。1.乡镇民营医院:计算公式为:补助额=核定基数*0.7*(双月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50%)*(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全市乡镇民营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90%)。(双月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50%的,按50%计算,双月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乡镇民营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的90%之比>100%的,按100%计算)。其余年终
7、考核结算。2.市级及二级规模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计算公式为:补助额=核定基数*0.7*(双月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30%)。(双月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30%的,按30%计算)。其余年终考核结算。(二)年终考核结果及运用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计算公式为:补助额=(核定基数*0・3)*(年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100%)*(年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90%)*综合考核评分百分比。(年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
8、人均值的90%之比>100%的,按100%计算)。2.乡镇民营医院:计算公式为:补助额=(核定基数*0.3)*(年度基本药物实际使用比例/50%)*(年度辖区人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全市乡镇民营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人均值*9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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