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加鑫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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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加鑫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条款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天加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708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工商事务代理;会计事务代理;商标事务代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技术服务、许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

2、的开发;企业管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研究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礼仪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笫八条营业期限:20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证件号码认缴情况设立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货币货币货币货币合计第十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增加投资;(―)公司盈利;(三)

3、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第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驶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选举和更换公司的的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4、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驶表决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照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Z—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执行董事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5、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Z—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八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市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开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z—以上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行使下列权利:(-)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发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

6、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行驶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员。第二I•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7、选连任。第二十一条监事行驶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捉出捉案;(六)依照《公司法》笫一百五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章股东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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