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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安底镇诗词楹联学会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安底镇诗词楹联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底镇诗词楹联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本镇各村(社区)、学校诗词楹联组织、诗词楹联作者、研究者和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第二条: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建立。第三条:本会在安底镇党委、安底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金沙县诗联学会的指导下,高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履行中华诗词学会制定的《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继承和发扬中华诗词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
2、开拓创新,团结、引导和培养全体会员、广大诗词楹联创作者、爱好者,努力从事传统诗词、新体诗词、新诗、民歌的创作,积极开展诗词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第四条: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伸张正义正气,通过诗词作品宣扬安底文明建设成果,反映新时期的新人、新事、新思想和新风貌,鞭挞假、丑、恶,向一切不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歪风邪气作斗争。第五条:本会名称为安底镇诗词楹联学会。第六条:本会会址在安底镇科技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第二
3、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下列各项:(一)鼓励和引导会员深入生活,贴近时代,反映现实,提高思想理论和艺术修养,致力于诗联创作和诗联理论研究(二)编辑出版会刊及诗词楹联创作专集,大力宣传安底、讴歌安底,进一步提高安底镇知名度;(三)从事有关诗联的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四)开办诗联培训班和诗联讲座;(五)坚持诗联声韵改革和推进诗联体式的创新;(六)大力发展“让中华诗词大步走进校园”和创建诗词之乡、诗教先进单位等活动,积极协助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中华诗词大赛活动。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
4、本会的镇内诗词组织或其他有关组织、学术团体,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批准后,即成为单位团体会员;(二)凡承认本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具有诗联基本知识并从事诗联创作和诗联研究,由本人提出申请,有两名个人会员介绍或由单位团体会员推荐,经本会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个人会员。第九条:本会会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在本会出版的刊物、书籍上有发表健康向上作品的权利;(三)本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培训、讲座和其他活动有权参加;(四)有向本会提出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五)有退出本会的自由。第十条:本会会员的义务。(一)认真履行本会
5、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利;(三)自觉交纳会费;(四)积极向本会投送稿件和参加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五)积极培养诗词爱好者参加本会为会员。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履行退会手续。第十二条:会员如果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理,或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权利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计划和重大
6、活动;(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报经本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第十五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5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学会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如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代表大会闭会后,由常务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实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责任制。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本会经费来源为:
7、财政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以及其他以本会名誉募集的合法收入。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诗刊、诗集的出版发行。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第十九条:本会资产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属于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巧立名目挪用。第六章终止第二十条:本会由于合并、分立或其他重要原因需要终止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本会终止协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和批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能终止。第二十一:本会终止前,应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理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善后事宜。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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