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388367
大小:8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3
《关于印发《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生_免费下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测研院字2004127号院属各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已经8月20□院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二OO四年九月九日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屮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收的学生应有坚定正确的
2、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院规院纪,有良好的道徳品质和文明风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管理,是指对研究生入学到毕业阶段的管理,是对研究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研究生,以及与合作院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它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并经院批准。第六条新生报到后,经院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取得学籍。第七条在体检复查屮发现患有疾病
3、不能坚持学习者,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在短期可治愈的,经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享受在院研究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第八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第九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要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第二节纪律与考勤第十条研究生要按时参加
4、培养计划规定和单位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对旷课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一条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皆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第十二条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专门技术训练,遵守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的规定。第十三条在学期间不受理研究生请假出国探亲。参加国际会议、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遵守院有关规章制度,请事假三天之内由指导教师批准,三天以上一个
5、月以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研究生未获准假把自外出者,按旷课论处。第三节休学与复学第十五条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院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需要休养治疗的可申请休学。第十六条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在休学期间的医疗费、生活费和往返路费等由本人自理。休学期满的研究生,持院指定医院健康证明办理复学手续。经复查合格,准许复学。第十八条研究生休学期间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复学资格,按退学处
6、理。第四节转专业第十九条一般不受理研究生转专业,遇特殊情况不得不转专业时,应得到转出和转入指导教师同意,并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五节退学第二十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三)研究生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或科研能力差者;(四)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以及患有其它疾病不能再继续学习者;(五)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六)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
7、教育无效者。第二十一条研究生退学由院发给退学证明。学习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未经批准据自离院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第二十二条研究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学业成绩不及格退学或申请退学的,允许自主择业,半年内无法就业者,其档案退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合作培养的研究生退回到原单位。第六节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三条院定期对研究生进行徳、智、体全面考核,对于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和表扬。第二十四条对犯有错误的研究
8、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六种:(一)警告;(-)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院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第二十五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有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