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

ID:46379186

大小:64.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3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1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2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3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4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5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6页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_第7页
资源描述: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探析摘要新的刑事诉讼法明文确定了侦查人员的证人定位。随着屮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侦查人员出庭提供证言逐渐发展成一种制度。从立法规定来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共有两种模式:作为目击证人证明犯罪事实;对存在争议的程序事实提供证言。本文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内涵、法理基础、程序架构等几个方面对该制度予以解读。关键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目击证人程序证据作者简介:古芸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92-02一、侦

2、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内涵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即侦查主体是指公安机关中的刑事警察,人民检察院负责自侦案件侦查的检察官,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内部、监狱内部负责侦查的有关工作人员。就侦查人员这一独特的身份角色的证人能力来说,在大陆法系理论上也存有争议,多数学者认为,参与办案的侦查人员不具有证人资格,因为侦查人员在法律地位上与检察官类似,“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陪审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与其诉讼职责不相符合,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但警察证人的公务性、事后性、倾向性与证人的本

3、质特征并不矛盾”。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警察就英执行职务时H击的犯罪情况,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我国法律首次确立侦查人员的目击证人地位0关于侦查人员岀庭作证的范I韦I问题,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刑事审判有可能形成定罪裁判、量刑裁判与程序性裁判等三大司法裁判形态并立的局面。在上述三种司法裁判程序中,侦查人员都有可能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提供证言。因此从理论上讲,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共有三种模式:作为目击证人证明犯罪事实;对案件量刑事实提供证言;对存在争议的程序事实提供证言。笔者认为対于侦查人员岀庭作证的三种模

4、式划分是合理的,且有现实依据,但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将侦查人员对案件量刑事实提供的证言列为应出庭作证的模式之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是:(-)人民警察在履行职务期间亲历案件发生的经过时,侦查人员需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在实施侦查行为调取证据的过程中,就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因此,本文着重讨论的是侦查人员作为定罪事实及程序事实证人所承担的出庭义务问题。据此笔者认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应当具体包括: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及日常巡逻过程中在犯罪现场目击犯罪事实发生的;侦查人员实施搜查、扣押、

5、辨认、勘验、检查等活动的过程、讯问、询问的手段与过程。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法理基础(-)基于公正审判的要求现代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是联合国文件和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规定的刑事司法准则Z—,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与被告人当庭质证则是公正审判的内在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保护被告方的质证权,特别是针对那些只有警察与被告人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而获得的证据,只有通过双方的对质,才能揭露伪证,实现审判的公正性。(-)基于发现真实的需要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屮主要以笔录的形式对证据进行固定,检察人员、审判

6、人员也主要是依赖案卷笔录了解案件事实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在事实向书面的转化过程中,侦查人员自身的追诉的倾向往往会造成对某些事实的遗漏、添加和更改,总体上來说,侦查机关提供的笔录、说明以及证明都是具有倾向性的意见,审判人员若过分依赖控诉方的书面材料,必将会增大误判的危险性,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使得审判人员冇机会通过当庭的询问,发现书面证据材料的矛盾之处,识破其中可能存在的不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明材料,从而摆脱控方证据的牵制,独立地对证据及事实进行评定,防止审判成为侦诉结论简单确认的仪式,避免出现侦诉决定审判的

7、局面。(三)贯彻非法证据排除法则的客观需要在刑事诉讼中,随着人权保障观念与法治进程的加速,侦查行为的合法性逐渐被纳入司法审查的对象,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制约警察权的滥用,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的合法性问题一般采取由侦查人员出具情况说明的方式,对取证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在法庭上经过审查和质证后,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会被转化为法院定案的根据。“讯问人员出庭”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证明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一个亮点,此次新刑诉法也进一步确立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

8、则。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侦查行为以及强制措施的实行基木处于自我授权、自行实施、自我控制、缺乏监督的不透明状态之下,就连仅有的检察机关对逮捕、起诉的审查,也往往以书面的方式进行,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效能。因此,在审判阶段要求警察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这种事后的审查必然有利于制约警察权的滥用,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相关程序解读(―)启动方式首先,在対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