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

ID:46320684

大小:7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11-22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_第1页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_第2页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_第3页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_第4页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交通肇事罪法律研究一、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自首制度之研判(一)交通肇事罪自首制度的诸学说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肇事案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是否适用口首的规定有不同的观点,总结起来,有以下三种观点:1.否定说即在交通肇事中不适用自首的规定。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保护现场、抢救被伤害的人是法定的义务,肇事者对该义务的履行,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不能将这种行为认定为自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须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因

2、此,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保护现场、抢救被伤害的人只能视为肇事者履行了告知义务。在处罚时可作为认罪态度较好的情节予以考虑,给予从轻处罚。2.肯定说即在交通肇事中适用自首的规定。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而是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应认定为口首。3.区别对待说对交通肇事犯罪案中的口首问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自首制度:对于肇事者事发后没有逃逸而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的,不应认定为自首,但在

3、处理时应酌情从轻;对于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乂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则应视为自首。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出台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而交通肇事逃逸后向有关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首。此观点以为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要么在现场等候要么驾车逃逸,只有这两种选择,并且法律已经将逃逸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这也就意味着在现场等候已经被减轻处罚,如果再依据同样的行为(现场等候或不逃逸)作为自首来减轻处罚,那么对事故受害者来说就是极大的不公了,甚

4、至是对交通肇事罪的放纵。(二)交通肇事适用自首制度之设定及特殊例外1.一般规则(1)从自首制度的本质来看在自首本质的问题上,我国有不少学者讨论过,也有不少观点。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把自首的本质问题混同于自首制度的本质问题。”在自首制度中,自首行为只是整个制度的一部分,自首制度还包括国家对这种行为的评价和处理。因此,我们不能将自首的本质与自首制度的本质等同起来。”有学者认为自首制度的本质是功利。理由是英国的功利主义法学家边泌认为:求乐避苦原则是人性的根本,任何人都难以逃避求乐避苦的法则,所以快乐便成为人们一切行为的依据,只有功利主义才是立法的基本原则。并且边

5、泌在解释功利主义含义时说过,对某行为的肯定或否定,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具有增进涉及切身利益的当事人的幸福,或者说,是以能否促进幸福来评价行为。所谓行为,不仅指个人的各种行为,而且包括政府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学者认为刑事立法当然属于政府的一种措施,加上我国刑法中确定的自首制度,能够促进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因而自首制度的确立符合功利主义原则,也说明自首制度的本质是功利。通过鼓励犯罪分子自首,促使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而及时的实现国家的刑罚权。同时还达到了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冃的。如果没有自首制度,国家实现刑罚权就得不到犯罪分子的配合,往往会使得一些案件不能够

6、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也可能得不到证实,或者查获不到犯罪分子。这样的话,犯罪就不能被有效地预防了。因此,本人认为立法者确立自首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出于功利的,是为了及时地实现刑罚权,从而充分地发挥刑法的作用。由此得出,为了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和及时的实现机关的刑罚权,交通肇事罪应当适用自首的规定。(2)从自首之规则与行政义务方面来看首先,自首作为我国的一个法律规定,理应适用于一切符合自首条件的犯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在交通肇事后,肇事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符合自首的两个条件即口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犯罪罪

7、行。根据”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应当适用自首的规定。此外,根据法理学,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的效力。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屮关于自首的规定属于法律范畴,其效力当然大于行政法的效力。所以,交通肇事后肇事者主动投案、保护现场、抢救被伤害的人的行为应当适用口首的规定。其次,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与认定自首并不相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对肇事者规定义务,是为了确定肇事者的责任和迅速的救助受伤人员。而刑法规定自首的冃的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自首鼓励,促使其

8、犯罪以后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