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310313
大小:74.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1-22
《【精品】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地评价各公司负责人任期经营绩效及经济责任,根据《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单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津国资评价[2006]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
2、规定的程序、办法,对各公司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绩效、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第五条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投资、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时,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应当根据财务监督工作需要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第六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决定,集团公司审计部实施。特殊情况需
3、委托外部审计机构的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决定。第七条集团公司审计部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按照国家及市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集团公司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三)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式:(一)由集团公司审计部实施审计工作;(二)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以集团公司审计部为主,各公司兼职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实施审计工作;(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外部审计机构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4、所实施审计工作。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熟悉经济责任审计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与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在利益关系,并且在近3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第九条各公司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审计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工作,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及时整改,纠正违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集团
5、公司审计部将做好后续跟踪审计工作;会决定对各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必要时集公司党委、董事第三章审计工作内容第十条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各公司的不同情况,确定审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状况、经营成果、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合规性等。具体分为:(一)企业会计核算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三)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要素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滥用会计估计,故意编造虚假利润
6、问题;(四)账表、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实物、款项和相关会计资料是否一致;(五)收入确认与核算是否及时、准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违规对外提供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问题;(六)成本列支范围和列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劳动者报酬核算不真实问题;(七)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
7、或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问题;(八)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新增不良资产(含各类潜亏挂帐)及任期内消化不良资产的情况,以及不良资产变动情况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九)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及企业在同行业中经营规模变化的对比分析;(十)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产权(股权)转让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十一)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十二)对外提供经济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
8、业的影响情况;(十三)涉及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十四)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十五)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核实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产,行贿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