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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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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及县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财务室负责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局财务坚持"统一领导、厉行节约、加强监督”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项收支业务必须在财务制度规范下进行,严禁资金在财务体外循环和账外设置“小金库”。第二条局属各科室应当协助财务室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一)了解掌握有关财经政策,熟悉财务收支规定。(二)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编报本科室年度经费预
2、算方案。(三)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章经费预算与计划管理第三条年度预算管理。局属各单位年度预算统一编制,财务室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基本支出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及标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应先由各科室提出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新增项目需提供立项依据、可行性分析及绩效目标等资料,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财务汇总,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各项收支均应编入预算,经费支出遵循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年度预算批复下达后,各科室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或变更预算指标,特殊情况确需追加或变更预算指标,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
3、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四条经费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不同的支出内容,填写对应的报销凭证(会议培训报销单、公务接待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车辆费用报销单、经费支出报销单)。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原始凭证填制的日期、收款人及公章必须齐全,填制的内容、数量、单位、金额必须正确。对记载不正确、内容不完整或经涂改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第五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除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以外
4、的零星小额费用允许支付现金外,其余报销经费原则上必须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第六条办公费用管理。办公用品、耗材等一般由局相关科室填报局采购表后报办公室审核,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指定有关科室进行采购、管理,并厉行节约。第七条电话通信费用管理。电话通信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通话要简洁明了,拨打内部电话使用虚拟号,禁打声讯电话,尽量减少费用支出。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办理。第九条会议费管理。召开各类会议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会议管理的规定办理。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通知、会议预算、结算清单等
5、相关附件。第十条培训费管理。经批准参加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函授及其他各种专业证书、学历教育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县有关部门及局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报销,报销时应同时提供局相关审批手续及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应厉行勤俭节约,费用在财政核定的年度预算范围内开支。公务接待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费用按县有关公务招待费开支规定及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财务票据一起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严格执行县纪委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职能科室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
6、度,车辆运行经费在财政核定预算内控制使用。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要按月结算,及时报销,报销时需附费用清单。超预算的开支需办理追加手续,落实指标后方可报销。第十三条因公出国(境)费管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需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其他有效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不予报销。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第十四条采购经费开支管理。各类采购活动按政府采购规定和局采购制度执行。采购活动结束报销经费时应同时提供有关采购审批、验收手续及采购合同等相关附件。构成固定资产的按规定
7、进行资产登记。第十五条专项经费管理。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或改变用途性质,并实行单独核算。第十六条借款管理。严格控制现金借款,提倡使用公务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写明时间、地点、人员、事由,并按经费报销程序进行审批。借款须逐笔结清,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现金借款应在该事项结束后及时结清,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清的,需说明情况,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可适当延长。第四章报销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第十七条根据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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