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外资企业法律实务与风险防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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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概念  合营企业主体包括“外国合营者”,即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即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损中国主权的;违反中国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造成环境污染的;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二、设立与登记  (一)批准机构  1.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商务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商务部发给批准证书。  2.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

2、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商务部备案。  (二)申请文件  1.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三个文件  ①合营企业协议  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②合营企业合同 

3、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

4、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  8.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9.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0.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11.违反合同的责任;  12.解决合营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13.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③合营企业章程  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

5、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合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

6、算的程序;  9.章程修改的程序。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审批时限  审批机构自接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四)登记手续  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    三、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一)组织形式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

7、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二)注册资本  1.投资总额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含企业借款),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2.注册资本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8、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转让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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