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ID:46286928

大小:74.50 KB

页数:48页

时间:2019-11-22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_第1页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_第2页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_第3页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_第4页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律师实务-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

2、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

3、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

4、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破产清算法律实务讲义 一、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  1.申请的主体  破产申请,是指破产申

5、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定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要件。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人。  破产申请人包括三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1)债务人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法进行重整。  (2)债权人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

6、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是有区别的:  第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二,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同债务人进行和解的申请;而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债务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

7、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这里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一般是指依法成立的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申请的材料  (1)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  ②申请目的。即提出破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