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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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受教育部委托和指导,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和管理的专家组织,负责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工作。第二条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专业教育质量;指导和推动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健康发展;组织制订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规范并指导实施;研究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更好地适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指导委员会下设建筑

2、设计类、规划园林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工程管理类和房地产类等七个专业类分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第四条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成员经有关高职高专学校和同行专家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委员任期五年,可连聘连任。第五条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团结合作,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现从事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有较丰富专业教学和工程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第六条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若干人,秘

3、书长1人。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主要负责人和各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指导委员会全面工作,原则上任期一届。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人员担任并主持日常工作。各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主持分委员会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学校为主持学校。第三章职责iSi第七条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的指导下,对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第八条组织开展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制订专业规范等重要教学文件。第九条指导高职高专学校开展土

4、建类专业教学改革、教改试点,组织教学研讨、教学成果推广、学术交流和学生竞赛等活动。第十条组织开展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设置(调整)、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方面咨询活动,提出教学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主管部门决策服务。第十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推荐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科研成果,开展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育质量进行宏观监控,做好专业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第十二条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委托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

5、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要做好各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分工联系至少一个分委员会。第十四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提出本届委员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组织实施,当年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及次年工作计划应于当年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十五条各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专业规范等重要教学文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颁布施行。第十六条对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工作的重要建议和意见,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提出。第十七条建立指导委员会、分

6、委员会与相应行业组织、企业界的联系制度,邀请行业组织、企业界专家参加委员会工作,对办学方向、教学文件、人才培养需求及校企合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建立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与设有土建类高职专业学校的联系制度,委员分工联系所在区域的高职高专学校,加强对有关学校专业教学的指导。第十九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应内容明确、注重实效、规模适度,不组织与委员会职责不符或与教学指导无关的其他活动。第二十条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连续两次不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不履行委员职责者,取消委员资格。第二十一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成员所从事的本委员会工

7、作,由所在单位计入工作量。第五章经费第二十二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的活动经费,采取政府补贴、社会赞助和学校支持等方式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委员会可在有关规定允许条件下,积极争取和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经费赞助。第二十三条委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委员工作,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证。主持学校应对本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第二十四条指导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实行经费报告制度,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每年向全体委员公布经费收支和使用情况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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