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刍议——公司法第75条的解析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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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刍议一一公司法第75条的解析及完善冇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刍议——公司法笫75条的解析及完善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郑发国内容摘要: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有利于平衡和制约多数股东的决策权和少数股东的退出权。公司法通过第75条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引入了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并对适用事项、行使程序、评估原则等作了相关的规定。结合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的相关理论和各国(地区)立法例,经过详细解析,一方面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的构建冇一全而的了解,同时也发现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若干不明朗Z处和立法空

2、缺急待完善。关键词: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一、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概述(一)概念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冋购请求权(theappraisalrightofdissenters),通常指当公司发生重人资产及/或结构变动等影响股东利益的实质性变更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要求公司依当时的公止价格收买其持有的股份(股权),从而退岀公司的权利。正如其英文名称的含义一样,该权利乂被称为股份(股权)评估请求权。该制度的宗旨在于在公司资产及/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吋赋予异议股东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份(股权)的权利,从而使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的补偿后退出基木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

3、从上述概念可知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是异议股东的一项权利,而允许异议股东行使这项权利则是公司的义务。应当明确的是,该权利是异议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才享有的一项权利,即在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及/或结构性变化吋才享冇。并且,异议股东该项权利行使的情形必须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以避免该权利的滥用。(二)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适用公司范围分析1、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渊源于普通法国家。目前不仅英美法国家,属于大陆法传统的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司立法都不同程度借鉴吸收了该项制度。由于各国(地区)丿力史传统、文化背景和公司治理观念方面的不同,具体制度的设计

4、也各有特色。新《公司法》出台前,我国只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这两个规范性文件中有零星规定。《章程指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耍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必备条款》第149条第1款规定:“反对公司合并或分立方案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或者同意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的股东以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显然,一方面这两个文件属于指导性的行政性规章,其效力层次过低[1];另一方面规定指适用于上市公司,且不仅内容上有不当Z处,同时也缺乏对实现程序和司法评估程序的规定。这与实践屮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迫切立法需要不相一致。新《公

5、司法》对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回购请求权的作了专门规定。《公司法》第75条对右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作了规定:“有下列情形Z—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I-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1

6、43条对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作了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属于该情形的,收购的股份应当在6个刀内转让或者注销。2、从各国立法例解析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适用公司范围各国(地区)由于法律传统和立法出发点不同,在立法屮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公司范围也有所差别。各国(地区)适用公司的范围主要规定以下儿种:[2]1)只适用于上市公司,又称为上市公司肯定主义,以韩国为典型。[3]但韩国在1995年修改商法时实际上已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所冇的股份公司。2)只适用封闭性公司,乂

7、称为上市公司否定主义,以美国为典型。[4]但在1974年修改《示范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这一限制,扩大到上市公司3)适用于股份公司。以我国台湾地区和F1本为典型。[5]从以上各国立法例來看,目而主耍国家(地区)仅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权,尚未对冇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制度作出规定。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将异议股东股份(股权)冋购请求权同时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没有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这与主要国家(地区)的规定显然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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