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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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摘要:在分析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念为基础上,对现行公司法75条的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做出剖析,并结合其他相关国家的立法实践对现行立法的修改提出建议,以真正完善我国的股份回购制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关键词: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困境;重构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念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自其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特拉华州确立以来,先后被许多国家的商事法所引进,在各国的相关法条中关于其称谓表述各异。如在美国示范公司法中称为异议者权利

2、,德国公司法称之为一次性给付补偿的要约,日本公司法称之为股份收购请求权,台湾公司法称之为反对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同时关于其定义的表述,国内外学者也认识不一。如在日本公司法中,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股份公司审议决定营业转让和受让及租赁、修改章程股份转让限制规定、股票交换、股票转移、公司合并、分立等涉及股东重大的利害关系的事项时,持异议的股东请求公司以公正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1]也有学者的定义相对较为简单,认为股份回购请求权是在出现了公司僵局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快速地解决纠纷而安排的一项股东权利。[2]8  虽

3、然中外学者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念表述不一,但笔者认为有几点是基本一致的,这可以作为异议股份请求权概念构成的基础。首先,该请求权的行使必须有一个前提: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议持反对意见,而这些重大决议无外乎公司合并,分立,重要资产的转让等。这是各国立法的相同点。其次,该请求权是一项股东退出公司的权利。这是在各国公司法普遍强调"资本多数决"、股东民主、资本平等的大理念下,对于个别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一种特别保护。最后,该请求权行使的一般方式是要求公司以一般公平的价格回购其股份。综上,笔者认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

4、权是指在股东(大)会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作出影响公司以及股东重大利益的决议之时,对其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享有的要求公司以一般公平价格回购其股权的请求。  二、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主体  (一)我国关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主体的规定及存在问题8  其必须具备两项基本条件:一是该股东必须参加了股东会;二是该股东必须对股东会的特定决议投反对票。对于那些未参加股东会或者未对任何特定决议提反对意见的股东自然不赋予其此项权利。同时,对于该请求权行使的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5、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在此种情形下,所谓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笔者认为,只要是最后一次(意即第五年)对公司连续不分股利的决议提出反对意见即可,而无需在前面的四年之中对不分股利的每次股东会决议均提出反对或者曾经存在反对的情形。因为对于中小股东利益来说,其权益本就容易受到大股东的侵害,产生"多数人暴政"的问题,作为一项保护其权益的制度,虽应对其作出适当的限制,但要求异议股东连续五年对不分股利的任何决议均提反对意见,未免有难为中小股东之嫌,同时与相关司法实践也是背道而驰的。  从我国相关条文的规定可以发

6、现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适用主体不清晰,范围过于狭窄。我国仅规定了该项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该项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而在司法实践中,股东除了完全出资又享有表决权的情形之外,还存在一些特殊类型的股东,而我国新公司法对于出资瑕疵的股东、无表决权的股东、隐名股东这些主体是否可以纳入适用范围并未做出任何规定。  (二)立法完善:明确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主体,细化其适用范围  1、关于出资瑕疵的股东是否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目前我国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采取个案认定的方式,也就是有条件承认的政策。[3]这是司法实践

7、的做法。但是,笔者认为,尽管这类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然而其仍具有股东权利,而异议股东股份请求权的实施主体主要看其是否具有股东权利,而出资上的瑕疵仅影响的是股东权权利的多与少,完整与不完整的问题,故出资瑕疵的股东也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2、关于无表决权的股东是否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问题8  对于这一问题,学界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无表决权的股东也应当享有此项权利。这是因为,无表决权股东对其加入的公司同样具有应当受到尊重的期待利益,同样可以适用团体的可分解性理论,在对公司结构失望而又无他途的情况下,选择行使

8、股份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只是由于其无表决权,在行使回购请求权时所遵守的程序与其他类别股东有所不同,如这类股东无须在股东会决议时投票反对或者弃权。[4]另加拿大和韩国学者也普遍认为无表决权的股东仍然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3、关于隐名股东可否适用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问题  隐名股东是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承担盈亏风险的股东。关于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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