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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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1有权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件材料。%1有权要求侦杏人员提供鉴定所必需的文件、物品、痕迹以及其他材料。%1必要时,鉴定人可以在侦查人员的许可和主持下,参加现场勘查复验复查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等活动。%1有权对非法或不符介法律程序收集的物品拒绝鉴定。%1有权拒绝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对其鉴定活动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倾向性意见,对侵犯其鉴定活动的不法行为,有权提出控告。%1有几个鉴定人共同鉴定时,可以通过讨论研究共同提岀鉴定结论。如果意见不一致,可以分别提出各自不同的鉴定结论。每个鉴定人都有权保留

2、自己的鉴定意见。%1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与诉讼活动。%1冇权要求进一步明确鉴定冃的和补充鉴定材料。确因鉴定条件不足而无法作出肯定结论的,可以出具分析意见,任何人不得强迫鉴定人作出肯定性结论。%1对于鉴定人职权范围外或与鉴定无关的问题,鉴定人冇权拒绝回答。义务:%1接到鉴定通知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鉴定;%1根据办案人员的要求,按时准确地作出鉴定结论;%1就鉴定结论形成的过程和科学依据,向侦查人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1故意作虚假鉴定,要负法律责任;%1凡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能公开的鉴定

3、材料,必须严格保密;%1鉴定中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妥善保管送检物站和材料。违法责任:司法鉴定人有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悄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吋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力?匚°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

4、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未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由鉴定活动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冇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司法会计鉴定人的权利为了保证同法会计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鉴定人员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鉴定人员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权了解案情,查阅鉴定工作所需的案卷材料

5、;(2)有权就有关鉴定事实依法询问当事人、被告、证人等;(3)有向委托鉴定的司法机关提出提供作出鉴定结论所需资料的权力:(4)一个案件山儿个鉴定人进行鉴定时,他们有互相讨论的权力。在结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委托鉴定人屮的一人编制岀共同的司法会计鉴定书,并且一一签名或者盖章,但意见有分歧时,可以各自单独提岀鉴定结论:(5)对司法人员侵犯或限制其权利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6)如果因提供的鉴定材料不足以作出鉴定结论,或者被委托人因业务知识水平有限而无力承担鉴定任务时,也可以不接受委托。(二)司法会计鉴定

6、人的义务司法会计鉴定人的义务主要是接到司法机关的通知后,按时到场,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结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司法会计鉴定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儿点;(1)接受指派或聘请后,就必须依照司法机关的通知,按时到场,进行鉴定;(2)应恪导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鉴定结论,在知道属于法律规定应予回避的事山吋,应屮请自行回避;在参加案件的市理过程中,应如实回答有关会计鉴定问题的询问;(3)对于阅卷及鉴定过程中接触,知晓的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导秘密;(4)当司法机关认为会计鉴定书不完备或结

7、论不够明晰吋,在必要情况下,鉴定人员有义务对原提交鉴定的会计问题进行补充鉴定,并n修改、补充会计鉴定巧,使z完备、明确。(三)司法会计鉴定人的法律责任司法会计鉴定是i种有口的的、独立的、公正的,并提供权威性鉴定结论的活动。在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中,必然要涉及冇关单位的经济利益,或某些人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其结论的正确与否对案件的处理影响极大,因此,明确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促使鉴定人员讲究职业道徳,加强鉴定工作纪律,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具冇重要意义。法律责

8、任,是指违法者依法对英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从上述司法会计鉴定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來看,司法会计鉴定人的下列行为应了禁止,否则鉴定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未经司法机关许可,擅自收集或调阅案卷中所缺少的新资料;(2)在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不在场时,或未经其同意,而独自为被告、证人或当事人交谈;(3)未经司法机关同意,邀请他人参加鉴定工作,或者把司法机关交付鉴定的任务转托他人;(4)冇鉴定人应回避的法定事由而鉴定人仍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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