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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论文题目:试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外资法的现代化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globalization)和一体化(integration)进程的推进,我国如何主动融入这一浪潮是亟须解决的问题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要求在国际范围内实现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际合作的加强,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障碍,从而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作为制度基础的法律规则的保护这种保护反映在外资法领域,就
2、要求我们努力寻求外资法的现代转型,在WTO法律规则框架内,履行国际义务,废除相关立法中与WTO法律规则冲突的具体条款和规定,进而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投资法治环境 一引进国际投资新理念,改善投资法治环境 世界银行科尔尼咨询公司《财富》杂志等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对各国投资环境的评价标准均更多地从市场因素来衡量,从而给国内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大多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要求已从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转移到更注重健全的法制环境,稳定透明和可预见的政策环境等方面,他们期望受资国的“游戏规则”能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健
3、全的投资法治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应引进国际投资新理念,在逐步改善市场运营机制,强化服务功能,规范市场秩序外,进一步健全法治环境当然,我们不能将外资法的现代化简单地理解为对某些具体投资规则冲突的废除,而应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外资法律体系,加快新法规的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简化司法和仲裁的程序,降低行政部门对司法制度的干扰,努力创造更加优良的投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外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的外资法律体系主要是由宪法性规范有关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国缔结或参
4、加的国际条约组成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国外资法律体系的主干部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已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新审视,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使我国的投资法与WTO多边协定的规定相适应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外资立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立法权限上,立法权限不够明确,这就容易导致调整同一关系的法律条文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也容易导致地区间的
5、不公平现象发生;在立法方式上,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双轨制”立法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在立法内容上,还存在一些空白领域等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外资法制建设,建立与WTO投资规则相一致的,以统一的外资法典为基本法,以一系列外资的特别法(如反垄断法)和涉及外资的行政规章为补充,包含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投资公约的一个统一和谐的外资法律体系 1.制定统一外资法典 我国应改变对内对外分别适用两套不同经济法制的做法,制定统一的外资法典,以避免外资立法的分散交叉重复和冲突,维护外资法在全国的统一性一致性,提高
6、法律的稳定性统一的外资法典应是以国家管理外资的法律制度为主体,包括外资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外资的概念外资的准入资本的构成外资的审批外资的待遇外资的保护对外资的鼓励与优惠措施对外资的管理以及投资争议的解决等的综合性法律,外资法典所规定的是政府管理外国投资的特殊性问题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若不是具有特殊性的问题,应纳入相关的部门法调整,如通过税法外汇管理法劳动法等来统一调整内外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税收外汇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而不必将其纳入外资法典之内[1] 2.加快对法律空白领域的立法 我国在金融服务
7、政府采购反垄断技术标准等方面仍然存在法律空白,由于缺乏法律规制产生了很多负面问题,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随着外商投资领域的放宽,对外商限制的减少,这方面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尤其是当今外国投资发展的一个新特点是外国投资往往通过跨国并购方式流入东道国,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外资对我国企业的并购将会越来越多基于有效竞争和其他善意动机进行的跨国并购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有利,但是基于垄断市场或投机动机的跨国并购则会对一国经济产生消极影响[2]因此,我们应加快法律空白领域的立法,减少由于缺乏法律规制
8、而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在不断完善外资法的同时,应制定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等单项法律,规制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防止外资对中国市场的不利影响,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 3.确保法律的协调和统一 我们应该规范外资立法的权限,收回地方的外资立法权限,杜绝地区间的不公平现象,并规范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权,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我国的外资立法避免立法的重复交叉和冲突同时,要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或修订不符合现实需要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