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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学习指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学习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12月2日李鹏总理签署第206号国务院令发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共10章68条,与《动植物检疫法》相比,《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增加了检疫审批和检疫监督两章。与《动植物检疫法》相比,《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并形成了它的鲜明特占・八、、•进一步明确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范围。《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将《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必须检疫的各类检疫物明确列出,并考虑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国际条约、贸易合同规定或者约定需要对某些本不属于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货物、物品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情况,如从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地区进口的货物、物品,某些来源于动植物虽经加工但已经确认传播、携带动植物疫情的货物、物品需要实施检疫。Z进一步确定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职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该职能归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对外交、领事机构和人员公用或自用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作出了规定。对外交、
3、领事机构和人员公用或口用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动植物检疫法》没有明确规肚。依照国际惯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海关对外交、领事人员的私人行李给予免检礼遇。依照国际动植物检疫的普遍做法,动植物检疫不存在免验先例。《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对此做出明确规定。4完善了检疫审批制度。检疫审批制度是《动植物检疫法》确定的重要检疫制度,《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动植物检疫法》中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检疫审批内容具体化,并单列一章,对审批执行机关、审批条件、补办检疫审批以
4、及重新办理检疫审批的情况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5确立了实行检疫注册登记制度。《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明确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通过注册登记制度对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进行资格认泄和检疫条件的考核,可以减少输入动植物产品传入病虫害的机率,减轻口岸现场检疫压力,有利于提高通关速度。&规范了旅客携带物检疫。《动植物检疫法》对旅客携带物检疫规定的比较原则,对海关受理旅客申报后如何处理报检物品,动植检机关对没有中报的旅客是否可以查询、检查等没有明确规定。《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口岸现场检疫工作更
5、有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7、强化了检疫监督制度。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将监督管理内容写入第八章,检疫监督的环节和内容包括:对动物、植物及其繁殖材料在隔离饲养、隔离种植期间的监督;对检疫熏蒸、消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机场、港口、车站、仓库、加工厂、农场等生产、加工、存放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场所实施疫情监测;对运载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加施检疫封识和标志;对进出保税区、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等实施检疫监督等。&从立法的角度避免重复检疫情况的发生。
6、《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27条、36条规定,输入、输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经检疫合格的,运输、邮电部门凭单运输,运递期间国内其他检疫机关不再检疫。a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根据违法行为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规定了具体的罚款数额,便于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具体执行。对取得了注册登记资格和熏蒸消毒资格的单位违反《检疫法》和本条例规定,明确口岸检疫机关可以注销登记或取消熏蒸消毒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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